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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泰安市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来源:泰安市卫生局 更新:2013-8-5 中国卫生人才网
泰安市人民卫生人才网:2011年泰安市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卫生厅的具体指导下,以基本药物实施和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完成各项医改任务,努力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卫生事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一、卫生资源情况(一)卫生机构数。2011年全市各类卫生机构总数3821个,其中:医院8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卫生厅的具体指导下,以基本药物实施和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完成各项医改任务,努力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卫生事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一、 卫生资源情况(一)卫生机构数。2011年全市各类卫生机构总数3821个,其中:医院8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74个,卫生院74个,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等694个,村卫生室2740个。与2010年相比,卫生机构总数增加132个,其中:诊所类增加23个,村卫生室增加107个。(二)卫生人员数。2011年全市卫生人员总数41528人,比2010年增加113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564人,增加375人,比去年(27189)增长了1.38%。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9824人,比2010年减少886人;注册护士10266人,比2010年增加222人。全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医生、护士数分别为4.93、1.76、1.83人。(详见表1)(三)医疗机构床位数。2011年全市卫生机构床位总数23863张,其中:医院16659张,占69.81%;卫生院4428张,占18.5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63张,占1.94%;疗养院888张,占3.72%;妇幼保健院758张,占3.18%;其他医疗机构667张,占2.79%。与2010年(22129)比较,全市卫生机构床位总数增加1734张,增长率7.84%,其中:医院床位增加969张,卫生院床位增加567张,其他卫生机构增加198张。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3.77张,比2010年增加0.26张。(详见附件表1) (五)房屋及设备配置。2011年,全市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248.7407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46.8488万平方米,分别比2010年减少7.5102万平方米和增加4.3229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中:医院92.7518万平方米,卫生院27.3864万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8484万平方米,妇幼保健院(所、站)3.2099万平方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3805万平方米,其他机构为14.2718万平方米。全市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的数量为10594台,比2010年增加1494台。万元以上设备中:医院8248台(综合医院6430台,中医院1302台),卫生院1143台,妇幼保健院(所、站)187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9台,其他卫生机构927台。   二、医疗服务情况(一)医疗机构门诊服务。 2011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2850.7134万人次,比2010年增加173.9828万人次,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诊疗人次269.77347万人次,占94.63%;营利性医疗机构152.9787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5.37%。诊疗人次按医疗机构类别划分具体情况为:医院674.2504万人次,占23.65%;卫生院286.1293万人次,占10.0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5.5201万人次,占4.75%;村卫生室1412.1243万人次,占49.54%,其他医疗机构342.6893万人次,占12.02%。(二)医疗机构住院服务。2011年全市医疗机构入院人数61.5011万人,比2010年增加7.4373万人,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61.1469万人,占99.42%;营利性医疗机构3542万人,占0.58%。按医疗机构类别划分,医院入院人数为452625万人,占73.60%;卫生院入院人数为111759万人,占18.1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入院人数为14032万人,占2.28%;妇幼保健院(所、站) 入院人数为26452万人,占4.30%;其他医疗机构入院人数为10143万人,占1.65%。医院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6.8人,比2010年增加0.20人;卫生院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人数为3.90人,比2010年增加0.60人。2011年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数61.0946万人,比2010年增加7.0025万人,治愈率64.03%;住院病人手术人次数10.3916次,占住院人次数的16.90%。(三)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2011年全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77.58%,其中:医院病床使用率84.46%、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57.54%。与2010年相比,医院和卫生院病床使用率分别提高1.12百分点和2.58个百分点。不同类别的医院病床使用率分别为:综合医院为86.05%、中医医院为84.22%、专科医院为74.11%。(四)医院者平均住院日。2011年全市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0.1天,其中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0.6天,比2010年减少0.1天。不同类别的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分别为:综合医院为9.9天、中医医院为11.1天、专科医院为25.5天。(五)卫生人员均工作量。2011年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平均每个医生每天担负的诊疗人次为4.88人次;每个医生每天担负的住院床日为2.89床日。各级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医生人均工作量情况如下:省属综合医院医生每天担负诊疗人次3.58人次,每天担负住院床日2.42床日;市属综合医院医生每天担负诊疗人次4.93人次,每天担负住院床日2.80床日;县级市属综合医院医生每天担负诊疗人次 5.10人次,每天担负住院床日3.00床日;县属综合医院医生每天担负诊疗人次5.17人次,每天担负住院床日3.08床日。与2010年相比,全市卫生部门综合医院医生每天担负诊疗人次增加0.71人次,医生每天负担的住院床日增加0.37床日。(详见附件表2)

三、疾病控制与爱国卫生情况 (一)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和死亡率。2011年全市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30.10/10万、报告死亡率为0.42/10万、病死率为 0.32%。与2010年相比,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上升了5.66/10万和137.03/10万,病死率上升了124.25个百分点。报告发病率较高的病种依次为肝炎、肺结核痢疾猩红热梅毒淋病;病死率较高的病种依次为狂犬病艾滋病、出血热、痢疾、肺结核、肝炎。(详见附件表3)。(二)计划免疫情况。2011年,全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7%以上。其中基础免疫卡介苗接种率为99.97%,脊髓灰质疫苗接种率为99.59%,麻疹疫苗免疫接种率为97.99%,百白破三联制剂接种率为99.84%,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率为99.92%。(三)健康教育工作情况。2011年全市共有健康教育机构158所,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数量达22人;健康教育项目经费11万元;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制作60万份,开展健康教育培训班和项目培训300人次。(四)地方病防治情况。2011年全市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6.72%,发放地方性氟中毒的健康教育传播资料5000多份。搜索18家医疗单位,疑似克山病0例,92年确诊病例3例居住辖区,一例病情稳定,2例治愈。3个县市区实施了碘缺乏病健康教育项目。5个县市区实施了儿童尿碘监测。(五)农村改水和改厕工作。截止2011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9.46%,全市累计农村改水受益人口399.61万人,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397.46%。农村改厕累计总户数118.84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9.72%,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2.8%。
  
  四、卫生监督执法情况(一)环境卫生情况。 2011年,全市公共场所实监督户次数为2951,监督合格户次数2715,合格率92%。全市生活饮用水实监督户次数268,监督合格户次数222,合格率83.83%。(二)职业卫生情况。 2011年,全市职业卫生实际监督户次数为187,监督合格户次数174,合格率93.05%。 其中:用人单位实监督户次数152,监督合格户次数141,合格率92.7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监督户次数35,监督合格户次数33,合格率94.29%;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实监督户次数33,监督合格户次数31,合格率93.94%;职业病诊断机构实监督户次数2,监督合格户次数2,合格率100%。(三)医疗机构监管情况。2011年,全市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721家,监督覆盖率90.60%,查处285户次,取缔吊销证件179户次,罚款28.3万元;监测医疗广告2265条次,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7家次,吊销诊疗科目0家,移交工商0家,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0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5家。(四)学校卫生情况。2011年,全市接受卫生监督的学校520所,参加体检的学生32.525万人,学生体检率为85.6%;开设健康教育课的学校462所,开设率为88.85%。

五、 农村卫生情况(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2011年,全市6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参合农民381.4496万,参合率99.95%,比2010年提高2.41个百分点,超过国家医改目标9.95个百分点,超过省医改目标4.95个百分点。全市共筹集新农合基金9.63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0.5681亿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8648亿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465亿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3.1509亿元,乡镇财政补助资金0亿元,农民个人缴费1.9073亿元,利息及其它收入0.0985亿元。全市人均筹资水平为250元/人。全市新农合基金补偿支出总额为8.0583亿元,基金使用率83.63%。全市累计受益0.1484亿人次,受益率389.12%。(二)乡镇卫生院情况。全市共有乡镇卫生院74所,床位4428张,床位数比2010年增加567张;职工总数6041人,比2010年增加137人。卫生技术人员5401人,比2010年增加147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944人、注册护士1302人。诊疗人次2861293万人次, 比2010年减少28.7051万人次;出院人数10.9839万人,比2010年增加9206人;病床使用率为57.54%,比2010年增加2.57个百分点;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4天,比2010年增加0.2天。(三)村卫生室情况。2011年全市共有村卫生室2740个,占行政村总数的76.92%。其中:村集体办1702个,乡镇卫生院设点920个,联合办98个,个体办20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共有9862人,平均每村卫生室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6人,每行政村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77人。全市村卫生室共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27人,注册护士65人。村卫生室的诊疗人次数为1412.12万人次,其中出诊人次为191.19万人次。六、 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服务情况(一)妇幼保健工作情况。2011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5.93/10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7.03%,婴儿死亡率为4.6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13‰, 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8.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9.8%。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0.63%,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7.7%。相关指标优于2010年(见附件表4)。(二)社区卫生服务情况。2011年全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90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74所,城市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人次为135.52万人次,出院人数为1.0万人。七、 资产与费用情况(一)资产总额。 2011年全市各类卫生机构总资产达700289万元,比2010年增加109164万元。其中: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卫生机构资产为586514万元。(二)医疗费用情况。2011年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为119.65元,比上年增加13.37元;每住院床日平均收费为480.44元,比上年增长43.35元;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为4585.01元,比上年增长320.8元。其中,城市医院(含城市中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170.54元,每床日平均收费水平646.99元,出院者平均医疗费用9486.28元;县医院(含县中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139.75元,每床日平均收费水平496.73元,出院者平均医疗费用4207.62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67.19元,每床日平均收费水平227元,出院者平均医疗费用1330.2元;乡镇卫生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72.52元,每床日平均收费水平177.7元,出院者平均医疗费用1429.11元。(三)医药费用构成情况。2011年全省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门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为119.65元,其中:药品费为53.30元,占44.55%。其中,城市医院(含城市中医院)门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人均药品费为75.18元,占44.08%;县医院(含县中医院)门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人均药品费为63.22元,占45.24%;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人均药品费为29.03元,占43.21%。乡镇卫生院门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人均药品费为31.93元,占44.03%。全省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每床日收费480.44元,其中药品费为240.22元,占住院病人每床日费用的50%;其中,城市医院(含城市中医院)每床日收费中,药品费为296.89元,占住院病人每床日费用的45.89%;县医院(含县中医院)每床日收费中,药品费为265.55元,占住院病人每床日费用的53.46%;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床日收费中,药品费为126.10元,占住院病人每床日费用的55.55%;乡镇卫生院每床日收费中,药品费为86.28元,占住院病人每床日费用的48.55%。全省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医药费4585.01元,其中药品费为2292.54元,占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的50.00%;城市医院(含城市中医院)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中,药品费为4353.02元,占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的45.89%;县医院(含县中医院)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中,药费为2249.37元,占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的53.46%;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中,药品费为738.97元,占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的55.55%;乡镇卫生院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中,药品费为693.84元,占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的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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