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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关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来源:韶关市卫生局 更新:2013-7-24 中国卫生人才网
韶关市卫生考试网:有关印发《韶关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公告:韶卫〔2008〕128号各县(市、区)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局:为推进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和《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我们组织制定了《韶关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韶关市卫生局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OO八年七月十日韶关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社

韶卫〔2008〕128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局:

为推进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和《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我们组织制定了《韶关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韶关市卫生局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OO八年七月十日

韶关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全面落实《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提出的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结合实际,制定《韶关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卫生发展主要成绩

  “十五”是全市卫生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发展时期,全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城镇医药卫生改革和农村卫生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突出成就。

一是卫生资源得到较合理配置,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五”末期,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41个,开放病床8064张,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2.55张;有卫技人员11267人,每千人口3.56人,每千人口拥有医生数1.36人,每千人口拥有护士1.32人,均达到或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卫生资源总量过剩的状况初步得到控制,卫生资源配置渐趋合理。固定资产增长较快,到“十五”期末,固定资产总值达12.2亿元,拥有 CT、ECT、核磁共振、直线加速器、彩超等大中型医疗设备,市急救中心大楼、粤北医院综合大楼等重大工程相继落成,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医疗机构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成本费用、完善各项制度和医德医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医疗科研技术发展迅速,有87个项目获省市科技进步奖,开展了肝、肾移植,高难度脑肿瘤手术,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矫治,心脏三腔导管植入等大型手术,有13人被评为韶关第二届名中医。一个以市城区为中心、县(市)、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的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已基本形成,基本上能够满足全市及周边人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增强,预防保健成果巩固。 “十五”期间共投入6590万元建设公共卫生项目,重点加强了市急救中心、9个县级以上疾控中心和9个感染性疾病病区(科)建设,初步改善了公共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2001年8月,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挂牌成立,到2002年底,全市8个县市全面完成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强化疾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了艾滋病狂犬病、副伤寒、结核病和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等重大疾病防治,有效控制了传播和蔓延。计划免疫冷链运转正常,“五苗”接种率保持较高水平,目标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妇幼保健工作得到巩固和加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有6个县(市、区)妇幼保健院达到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建立了市新生儿急救中心,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初步形成,妇女儿童健康得到保障,孕产妇死亡率为39.01/10万,婴儿死亡率由“十五”初期的20‰下降到期末的9.69‰。大力推行卫生综合执法,加强了对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全市食品卫生安全保持较高水平。规范采供血管理,确保血液质量和用血安全,市区自愿无偿献血达93%,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2002年成立市健康教育所,广泛普及卫生知识,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3%,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0%,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医疗保健水平得到提高。

三是农村卫生条件明显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到稳步发展。“十五”期间,加强了对基层卫生院的建设,投入6985万元,对85所乡镇卫生院和4所县人民医院进行了新建和改造,面积达62169平方米,添置设备1039台(件),人员培训3485人次,乡镇卫生院的条件明显改善,服务功能和诊疗技术有新的提高。2003年,顺利完成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交接后,加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到2004年底,各县(市、区)实现了县办县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到巩固和发展,2005年全市参加合作医疗891282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5.16%,已有38795人从中受益。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镇活动,有国家卫生镇1个,省卫生镇3个,省卫生村11个。“十五”期间,全市共投入资金9069万元,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59.83%,比“十五”初期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卫生户厕普及率为73.08%,比“十五”初期提高了近7个百分点,农村生活环境和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

四是标本兼治狠抓行风建设,医患关系明显改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行风评议为契机,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行业作风建设摆上突出位置,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着力改善医患关系。五年来,制定了《市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制度》、《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市卫生局机关效能监察八项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制度,开展了创文明执法单位、“三优二规范一满意”、争创“三个一流”医院和创建医德医风“五无”示范医院等活动,推行完善了病人选择医生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医疗收费标准和主要药品价格公示制、对特困人群实行医疗优惠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医药费用,5年举行了12次招标采购,共完成招标采购药品金额达6.87亿元,中标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4.5%,让利患者1.95亿元。2001年、2002年市卫生局获全市重点行业评议优胜杯。2001年以来,全市卫生系统有5个单位、6人获国家级或部级表彰,有52个单位、61人获省级表彰。

“十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卫生改革力度不够,影响卫生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卫生资源总体利用率偏低,共享性差。二是公共卫生建设依然比较滞后,重大疾病防治形势严峻。老的传染病死灰复燃,新的传染病形势严峻,对重大疾病防治还缺乏部门配合、社会联动的有效手段,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还不够强。三是医疗卫生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社区卫生服务内容还较单一,农村卫生服务管理水平较低,服务模式单一,经济效益低下。医德医风等方面病人还不尽满意,“看病难”和 “看病贵”问题仍然是社会热点。

二、“十一五”卫生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我国正处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继续增强的基础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会日益增加,医疗保健需求将不断扩大。但是,就总体而言,我市卫生事业的现状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后的健康需求还不适应;人口结构与疾病谱的变化,使我们面临繁重的急、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任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好新出现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新时期疾病控制工作的重大课题;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支柱的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正进入关键阶段,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使卫生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要全面实施并完成第二个农村“初保”十年规划,建立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任重道远,任务艰巨,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对农村卫生工作和农村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十一五”期间,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内多方位的竞争将异常激烈,医疗卫生单位面临新的考验,我市卫生事业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三、“十一五”时期卫生发展目标

党的十六大把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十一五”时期,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把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作为构建“和谐韶关”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㈠卫生发展总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应韶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实现人人享有与全面小康生活相适应的卫生保健,居民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明显提高。

㈡主要健康指标。到2010年,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比“十五”期间有大幅度下降,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和25/10万以下。

十一五时期卫生发展主要任务

——合理调整和优化配置卫生资源

加快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步伐。以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为着力点,合理调整和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到2010年,全市设三级综合医院2间、中医医院1间,二级综合医院13间、中医医院5间、专科医院5间,一级医院50间,每个行政村建有1个卫生站。投资1.5亿元,建设粤北医院综合门诊部,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投入1163万元,建设市中医院和平门诊楼,建筑面积5041平方米,投入600万元,建设市血液中心业务楼,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完善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在新城区和新建大型住宅小区均配套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镇村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并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变。建立规范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模式,减少资源浪费和群众负担。建立方便快捷的应急救治和转诊网络。形成城乡卫生服务网络,使城乡居民可在15分钟行程内享受费用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的目标。

——继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明确职责、提高效能,城乡兼顾、健全体系”的原则,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2006年,全市新建的9个疾控中心投入使用,进一步搞好设备配套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防保机构建设,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卫生院防保机构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继续加强乡镇、社区等基层卫生机构和预防接种规范门诊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全市的预防接种门诊均达到预防接种规范门诊的标准。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的责任,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监测预警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救治体系建设,加强二级以上医院感染科和粤北二院传染病区建设,加强城市急救网络建设,成立市区应急救护指挥中心,完善市区6间医院急诊科建设,100%的县(市)二级医院成立急诊科,提高医疗救治应急水平。新建的市应急救护指挥中心2009年正式投入使用。

2、继续加强和落实对艾滋病、流感、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狂犬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加强对新发现传染病和输入性传染病的预防监测;预防控制登革热、霍乱腹泻病的暴发流行;继续巩固消灭鼠疫血吸虫病丝虫病脊髓灰质炎、消除碘缺乏病和麻风病防治成果;流脑、乙脑年均发病率均控制在0.1/10万以下,狂犬病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以县(区)为单位疟疾的年发病率控制在0.1/万以下。进一步提高儿童“六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破、乙型肝炎、乙型脑炎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12月龄儿童计划免疫“六苗”的基础免疫报告接种率﹥90%,以县为单位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80%以上,以市为单位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2%以下;进一步完善HIV监测系统,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全面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肺结核新(复)发涂阳病人规范治疗率达95%以上,治愈率达到90%以上。

3、逐步建立健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管理、防治和健康教育的社区网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区综合干预试点,逐步推广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工作模式和工作规范,减少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老年性疾病、营养性疾病、学生常见病和口腔疾病的发生。

4、继续加强妇幼保健院(所)建设,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制度,完善全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广泛推广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提高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5、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有条件的中心镇建立卫生监督分所,作为县级卫生监督所的派出机构,建立市、县、镇三级卫生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力度,完善卫生监督抽检制度,加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卫生监管水平。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执行食品安全计划,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市、县、镇三级食源性疾病监测点,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提高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能力,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 90%;加强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年覆盖率和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95%和90%,学校分别达到100%和90%;健全和完善职业病预防、监测、控制技术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预防重大职业中毒的有效措施,积极预防、控制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重大职业病,2010年工业企业生产环境中有害因素监测点合格率市级达到80%,县级达到75%,乡镇达到65%。全市放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管年覆盖率和卫生监测合格率均达到95%。

——完善农村服务体系,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

1、大力实施《韶关市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和评估,促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

2、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人员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切实抓好村卫生站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继续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力争2010年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5%,使绝大多数农民得到基本医疗保障。

3、大力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发动大众参与,营造农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社会环境,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落实到农村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除害防病和推进农村改水改厕等健康促进工作,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破除和抵制愚昧、迷信活动,引导和帮助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加强农村中小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社区”的良好辐射作用,促进健康相关行为的形成。

——全民参与,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1、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的协调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卫生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以健康教育为基础,以环境卫生为重点,以卫生防病为核心的工作方针,开展创卫工作。强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管,加大“五小”行业规范管理力度,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创卫目标。

2、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社区健康教育。创新健康教育的形式和手段,有效利用各种先进的现代通讯、网络和传媒,提高健康教育成效。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0%、75%和85%、70%。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5%和90%。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培训率达100%,大型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在城市居民、农村和高危人群分别达到85%、70%和90%以上;全市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80%;全市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人民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全面控制地方性氟中毒流行。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普及率在城市达到100%,农村达到80%。大力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各类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患预防知识的知晓率,降低精神障碍的发病率。

——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提高医疗科研整体水平

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技术规范,保证医疗质量。 2010年,市区医疗机构诊断符合率达到90%,治愈率达到78%,院内感染率控制在8%以下,平均住院日减少到11天。加强医疗机构消毒的监督管理,完善对医源性、血源性传播传染病及传播途径的监测,2010年,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血液管理,保障用血安全。2010年,全市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90%以上。

增强科技兴医意识,加强技术成果的引进、推广和运用。加快人才培养,提高我市医疗科研整体水平。“十一五”期间,力争取得市级水平医学科技成果200项,省级及省级以上水平的医学科研成果30项,至少3个学科成为省内同类地区先进学科,3个学科达到省级水平。

——打造三名工程,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抓住建设中医药强省的机遇,通过中医药体制创新、科技提升、人才发展、龙头带动、打造品牌、医药并举等策略,加快中医事业发展。加强中医院内涵建设,打造“名院”、“名科”、“名医”品牌,全面提升中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到2010年,全市中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较为完善,医疗水平明显提高,力争有1所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6所县中医院达到二级中医院水平,每所中医院有1至2个重点专科(专病),中心卫生院设置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技进步,“十一五”期间,培养省级名中医2-3名,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平科技成果5-10项。

——进一步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卫生信息网络系统

2010年,完成10个县(市、区)卫生局和县以上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联网,形成卫生信息网络,初步覆盖全市卫生行政机构和主要医疗卫生单位,实现互连互通,资源共享,面向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和社会提供不同层面、不同功能的网络化卫生信息服务。

——加强班子、队伍、风气建设

一是打造一个好的班子,把卫生系统的班子建设成“头脑清醒、团结干事、敢于负责、清正廉洁”的班子;二是打造一支好的队伍,把卫生系统队伍建设成“思想过硬、技术过硬、作风过硬”的好队伍;三是打造一个好的风气,在卫生系统营造“讲团结、讲纪律、讲正气、讲奉献”的好风气。从根本上保障卫生事业的发展。

四、对策支持及保障措施

㈠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为卫生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党和政府要把卫生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要把卫生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各级政府要完善卫生经济政策,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按国家财政部、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要求落实补助政策,对卫生事业费投入的增长不低于当地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医疗价格的管理,结合药品价格改革和医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的要求,调整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优化医疗服务收入,进一步落实对卫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树立大卫生观念,使卫生事业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

㈡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改革体制,健全机制,逐步解决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卫生事业良性发展。一是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切实转变管理职能,运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指导、信息服务和经济手段等,加强卫生行业管理。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结合国有企业剥离辅体,整合城区卫生资源,调整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执行国家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和制度。要依据卫生部《医院评价指南(试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对全市范围内的卫生资源,包括机构、床位、卫生人力、设备、经费等纳入规划,由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行业宏观管理。二是进一步实施并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府重点办好一所代表本地最高水平的综合医院和一所中医院、一所妇幼保健院及一所传染病医院。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医疗服务体系,规范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合理划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职责范围,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实行三级医院同类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三是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力度,积极推行医疗卫生单位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 有活力的运行机制;继续推行和进一步完善院(所、站)长负责制;推行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经营管理和成本核算;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物价变动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

㈢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加强宣传引导,落实配套政策措施,不断扩大参合人口覆盖率;加强协调,抓好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县办县管、筹资、保障、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确保合作医疗工作良性运行。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发挥作用。三是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建设,落实农村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任务。四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纲要》指标体系。

㈣抓好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深入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应急条例》,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提高各类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能力,以预防、控制艾滋病、结核病、乙肝和其它慢性传染病等重大疾病为重点,强化疫情预测和预警报告制度,落实干预和防控措施,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建立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突出抓好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健全组织,完善功能,提高水平,发挥作用。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着力功能调整,紧紧围绕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防治开展工作。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医药科学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动员全社会参与,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确保市区成功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认真贯彻“一法两纲”,加大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婴幼儿系统管理力度,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㈤积极实施人才兴卫战略,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思想观念,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重视临床学科带头人和基层医疗单位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造就一批拥有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业务骨干,以形成不同层次的高素质学科人才队伍。要继续抓好在职卫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提高卫生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卫生技术人员,改善提高人员结构,使卫生技术人员结构趋于合理。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充分利用医学院的教学资源,开展乡村基层医药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和全科医生的培养。

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和引导卫生技术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开展科技创新。针对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学科研活动,不断探索疾病预防控制的有效方法。积极引进、推广应用新业务、新技术,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不断提升学术水平。通过技术项目引进、临床科研攻关,力争科研上台阶,创新有突破。

㈥坚持继承和创新的方针,推动中医事业稳步发展。贯彻落实《中共韶关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决定的实施意见》,多渠道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保障。强化对中医药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保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52个中医药建设项目,搞好市中医院建设三级医院项目、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重点专病建设项目、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建设项目、创建国家和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项目、韶关学院医学院学科建设项目等。积极促进中医药参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重大疾病的防治等工作。

㈦加大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加强《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尤其是服务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增加对卫生监督的投入,改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严格执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岗前培训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的监督监测,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可靠的卫生保障。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净化医疗市场。

㈧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行业作风与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围绕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抓好卫生系统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创新优化服务环境,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开展创“三个一流”、“五无”医德医风示范单位等活动,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维护患者的利益,促进医患之间建立健康、和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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