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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长乐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福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7-4 中国卫生人才网
福州人才网:2012年长乐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2012年度长乐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我市基层卫生院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及城乡医疗卫生人才分布不均问题,2012年度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6名(第一次计划招聘264名,入围考核、体检的117名)。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省

2012年度长乐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我市基层卫生院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及城乡医疗卫生人才分布不均问题,2012年度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6名(第一次计划招聘264名,入围考核、体检的117名)。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09]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长乐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处理和具体工作的监督协调。组成人员建议如下:

组 长:陈增国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进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林家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学恕 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陈泽云(公务员局)、李强(市纪委执法室)、陈天荣(卫生局)、王锋(编办)、陈育春(宣传部)、陈佳惠(卫生局)、高佳铃(卫生局)。

二、招聘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含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截止报名日),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报名时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毕业生(含2012届毕业生),学历、专业、生源地等符合招考岗位要求(具体要求以岗位情况表为准),其中: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吴航、航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临床、医技、预防医学等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助产)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

市二医院招聘临床医学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卫生系统所有事业单位招聘非医学岗位均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乡镇基层卫生院(含营前、漳港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单位招聘临床、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医技、药剂(含中药剂)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助产)岗位需中专及以上学历。

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面向全国招聘,非医学类专业岗位面向福建省生源招聘,中专学历岗位为福州市生源。已在长乐市医疗卫生机构临时工作一年以上,并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生源地不限。

6、符合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

本批招聘的单位为个5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个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个56岗位,计划招聘136人。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2012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申报表》。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2012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我市相关媒体和市公务员局、卫生局政务公开栏及福州卫生信息网、长乐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开始发布距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开始发布距考试时间不少于15天。

2、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资历证明、报到证(中专毕业生报到证未发放的应提供招生底册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二医院、吴航和航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应聘人员,按具体招聘单位及专业岗位报名。报考其他基层卫生院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岗位报名(即:只报考专业岗位,不报考具体单位。)

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参加报名,其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需于2012年 7月 31日前提交,否则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资格审查:现场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面试之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组织考试

(1)报名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临床医学、医技类专业和护理(助产)专业岗位,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非医学类岗位的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

(2)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线分别为:中专岗位40分、大专岗位50分、本科岗位60分。

按有关政策规定可享受加分待遇的报考人员,应在笔试结束后五天内办理加分手续。

(3)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线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30之前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均列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应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试题和评委:面试参照公务员考试的面试方法,采用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管理的方式进行。试题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面试评委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或福州市公务员局从评委库中抽选或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抽调组成。

(4)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并确定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相关部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

4、考核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与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指定医院应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情况,特别要考察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与能力。

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的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其中报考基层卫生院专业岗位的应聘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综合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应聘者根据报考的对应岗位自主选择具体应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产生后,在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政务公开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出现拟聘人选弃权而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中专学历(以第一学历为准)按合同工身份办理聘用手续。本批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者聘用后应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中专学历应聘者在聘用后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辞聘或不予续聘。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至少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五、优惠政策

为了有利于引进人才,紧缺专业(临床医学西医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省外生源毕业生聘用到医院工作后,由聘用单位发给每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安家补贴费3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同时按照规定给予报销来航报到差旅费和服务期内每年一次的回乡探亲往返差旅费。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通知》(榕委组综[2006]1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工作纪律,做好命题、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八、具体招聘工作由市公务员局负责,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九、本方案由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根据闽人发〔2006〕10号和闽人发明电[2010]13号文件规定,本方案需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福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后实施。

附件:

1、2012年度长乐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申报表。

长乐市公务员局

长乐市卫生局

2012年7月10日

2012年度长乐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
单位:长乐市卫生局   2012年7月10日
序号招聘单位拟招聘人 数拟招聘
岗 位
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范围备注
1长乐市医院2妇产科本科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1急诊科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2影像科医学影像学全国生源 
1B超医学影像学全国生源 
1心电图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2检验科医学检验 全国生源 
1病理科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2耳鼻喉科耳鼻咽喉科学全国生源 
1口腔科口腔医学全国生源 
1康复科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医学全国生源 
1皮肤病
与性病科
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1设备科医疗仪器维修技术、医用电子与维护、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全国生源 
2护理学大专及以上护理学、护理全国生源 
2长乐市中医院3护理大专及以上护理学、护理全国生源 
1妇科本科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1内科本科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1口腔科本科口腔医学全国生源 
1放射本科医学影像学全国生源 
1检验科本科医学检验全国生源 
1财务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财务)电算化福建生源 
1办公室本科文秘、汉语言文学、医学文秘福建生源 
1信息科本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福建生源 
3长乐市妇幼保健院3妇产科本科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1儿科本科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3长乐市妇幼保健院2B超本科临床医学(B超方向)或医学影像学全国生源
1检验本科医学检验全国生源 
1放射本科医学影像学全国生源 
6助产大专及以上助产全国生源 
4护理学大专及以上护理学、护理全国生源 
1妇幼保健本科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4吴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影像本科医学影像学全国生源 
1临床本科临床医学全国生源带方向的不在招聘范围
1检验本科医学检验全国生源 
5航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护理大专及以上护理学、护理全国生源 
1放射本科医学影像学全国生源 
1公共卫生本科临床医学或妇幼保健医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全国生源
6长乐市二医院2妇产科本科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1内科本科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1儿科本科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1麻醉本科麻醉学全国生源 
1医学影像大专及以上医学影像学全国生源 
1B超大专及以上医学影像学全国生源
7漳港、江田2信息管理本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福建生源 
8潭头、古槐、江田3助产中专及以上助产福州生源 
9营前1护理大专及以上护理学、护理全国生源 
10首占、文武砂、鹤上、潭头、漳港、古槐6财务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财务)电算化福建生源 
11营前、湖南、松下、文武砂、梅花、潭头、江田7妇幼保健大专及以上预防医学(妇幼保健方向)、妇幼保健医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全国生源
12文岭镇卫生院1妇幼保健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13罗联、鹤上、文岭、梅花、潭头、玉田12公共卫生大专及以上预防医学全国生源 
14首占、罗联、松下、湖南、文岭、潭头、猴屿、玉田、江田10检验大专及以上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全国生源 
15罗联、文武砂、鹤上、湖南、文岭、梅花、江田7B超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B超方向)或医学影像学全国生源 
16罗联、松下、文武砂、湖南、梅花、潭头、江田7影像大专及以上医学影像学全国生源 
17罗联、松下、文武砂5药剂大专及以上药学、中药、药物制剂技术全国生源 
18江田1麻醉大专及以上麻醉学全国生源 
19营前、罗联、湖南、潭头、江田、文岭10医疗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20古槐、江田3妇产科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全国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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