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中心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报市卫生局同意,本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议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协议工作人员17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二)具有发展潜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相关资质。
(四)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招聘岗位及其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准入条件 | 备注 |
临床检验 | 2 | 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 | |
护理 | 8 | 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 |
助产士 | 2 | 助产士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 |
医学影像 | 3 | 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或放射技士及以上职称 | 其中:B超专业2人,放射专业1人 |
临床医学 (妇产科) | 2 | 妇产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 |
2.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20日前,应聘人员随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到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楼三楼办公室报名。
报名联系人:朱建锋,联系电话:85113006
3.资格审核:5月23日上午进行资格审核。
4.面试:5月24日下午在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
(1)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与专业知识相结合的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5、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录用名单,并通知其本人。录取人员上报市卫生局审核后予以聘用。
四、聘用后管理:
1、聘用当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以后一年一次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和医德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2、聘用后待遇根据义乌市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协议工待遇条款执行。
3、聘用后的人员在未满合同期限解除聘用合同的,其由单位支付的培训费、进修费等相关费用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