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卫函〔2013〕131号
各市区卫生局,高技区、经技区、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局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解放军第四〇四医院,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规范护士执业注册流程,提高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效率,根据《威海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程》(威卫医〔2013〕68号),现将2013年我市护士注册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首次注册
1.各市区卫生局要于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提交的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工作,并将信息录入“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打印《护士执业证书》,粘贴照片。
2.各市区卫生局要按照《威海市卫生局护士注册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时间安排表》),将申请材料、名单表统一上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同时要派1-2人于当日上午9:00前到达协助办理本地注册人员的审核制证工作。
3.市属医疗机构以及高技区、经技区、工业新区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时间安排表》,由各单位直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上报申请材料。已配备“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的单位,要预录入护士延续注册详细信息。
(二)延续注册
1.各市区卫生局要于11月3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护士延续注册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工作,对符合延续注册条件者,应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延续注册时间及有效期。
2.各市区卫生局要按照《时间安排表》,将申请材料、名单表统一上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同时派1-2人于当日上午9:00前到达协助办理本地注册人员的审核确认工作。
3.市属医疗机构和高技区、经技区、工业新区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时间安排表》,直接将本单位符合延续注册条件者的材料交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审核办理。已配备“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的单位,要预录入护士延续注册详细信息。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3年度护士注册工作,及时受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完成护士注册工作。各市区卫生局请按首次护士注册人数,持本单位开具的证明(需加盖公章),及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领取《护士执业证书》空白证件。
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联系电话:5897033,联系人:任淑芳、于海芹。
附件:威海市卫生局2013年护士注册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
威海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
威海市卫生局2013年护士注册材料
审核时间安排表
单位 | 首次注册材料审核日期 | 延续注册材料审核日期 |
文登市卫生局 | 11月21日 | 12月9-10日 |
荣成市卫生局 | 11月22日 | 12月12-13日 |
乳山市卫生局 | 11月25日 | 12月16-17日 |
环翠区卫生局 | 11月26日 | 12月19-20日 |
威海市立医院 | 11月27日 | 12月23日 |
威海市文登中心医院 | 11月28日 | 12月24日 |
威海市妇幼保健院 | 11月29日 | 12月25日 |
其他市直单位及医疗机构 | 12月2-6日 | 12月26-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