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福建卫生厅 > 正文:福建医学考试中心: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建医学考试中心:福建省卫生厅有关做好2013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时间工作的公告: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91号),为做好2013年我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9年起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拟或已进入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 2009年起新进入乡镇卫生院
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91号),为做好2013年我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9年起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拟或已进入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
2009年起新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3年制临床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毕业生。
属于“招聘50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经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的签约人员不作为此次报名对象,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二、培训时间
培训年限为2年。2013年培训工作拟于10月份开始。
三、报名材料
(一)2013年福建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登记表(见附件1)。
(二)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未获取者不需提供)。
(四)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或录用文件)的复印件1份。
四、培训待遇
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人事关系不变,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标准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给予生活补助。
五、报名时间
请各设区市、平潭县卫生局组织培训对象积极报名,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及《2013年福建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我厅科教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 洁 联系电话:0591-87879037
 
附件:1. 2013年福建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登记表
   2. 2013年福建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汇总表
 
 
 
   福建省卫生厅
 2013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13年福建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登记表.doc
附件2:2013年福建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汇总表.doc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