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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08年11月安徽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来源:安徽卫生厅 更新:2013-6-2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安徽人才卫生网: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08年11月安徽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2008年11月(2008年11月1日零时至11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4967例(包括手足口病病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18种,报告发病数10455例;丙类传染7种,报告发病数4512例。共报告死亡22例:肝炎2例、狂犬病4例、艾滋病7例、肺结核9例。 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分别为:肺结核、肝炎、疟疾痢疾梅毒,占乙类传染病总数的96.04%。 丙类传染病
2008年11月(2008年11月1日零时至11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4967例(包括手足口病病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18种,报告发病数10455例;丙类传染7种,报告发病数4512例。共报告死亡22例:肝炎2例、狂犬病4例、艾滋病7例、肺结核9例。
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分别为:肺结核、肝炎、疟疾痢疾梅毒,占乙类传染病总数的96.04%。
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分别为: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总数的96.86%。
本月甲乙丙类传染病无鼠疫霍乱炭疽、人禽流感、脊灰、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布病、白喉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病例报告。
省卫生厅提醒市民,秋、冬季是流感、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适当锻炼身体,保持均衡饮食,注意保暖和劳逸结合,提高自身抗病能力;儿童、老人等易感者应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必要时可进行流感、流脑等疫苗的预防接种,以减少该类疾病的发生。
 
附表:安徽省2008年11月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安徽省2008年11月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合 计
10455
22
鼠 疫
0
0
霍 乱
0
0
传染性非典
0
0
艾滋病
8
7
肝 炎
3322
2
  甲肝
(97)
(0)
  乙肝
(2816)
(2)
  丙肝
(130)
(0)
  戊肝
(50)
(0)
  肝炎(未分型)
(229)
(0)
脊 灰
0
0
人禽流感
0
0
麻 疹
119
0
出 血 热
9
0
狂 犬 病
7
4
乙脑
2
0
登革热
1
0
炭 疽
0
0
痢 疾
502
0
肺结核
4915
9
29
0
流 脑
5
0
百 日 咳
0
0
白 喉
0
0
新生儿伤风
2
0
猩 红 热
14
0
布 病
0
0
淋 病
265
0
梅 毒
559
0
钩 体 病
0
0
10
0
疟疾
686
0
注:括号中数据为肝炎分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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