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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06年10月安徽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来源:安徽卫生厅 更新:2013-6-2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安徽人民卫生网: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06年10月安徽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2006年10月(2006年10月1日零时至10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4775例,其中霍乱1例;报告18种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20350例,死亡11人;报告5种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4424例,无死亡。 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疟疾肺结核病毒性肝炎(其中乙型肝炎占83.60%)、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梅毒,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62%;报告死亡数居前
2006年10月(2006年10月1日零时至10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4775例,其中霍乱1例;报告18种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20350例,死亡11人;报告5种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4424例,无死亡。
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疟疾肺结核病毒性肝炎(其中乙型肝炎占83.60%)、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梅毒,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62%;报告死亡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为:狂犬病、肺结核和艾滋病,占报告死亡总数的100.00%。
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风疹,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100.00%。
本月甲、乙、丙类传染病无鼠疫、传染性非典肺炎脊髓灰质炎、人禽流感、登革热炭疽白喉、布病、麻风病、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病例报告。
近期仍是疟疾高发季节,各地要加强对疟疾病人的及时诊断和规范治疗,采取防蚊、灭蚊等个人防护措施。我省因法定传染病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狂犬病,近几个月来一直处于死亡数首位; 该病主要是通过动物咬人时唾液中的狂犬病病毒侵入人体而受到感染,狂犬病一旦发病,病死率为100%;被犬咬伤后,应立即挤压伤口排去带毒液的污血,局部彻底冲洗并紧急送当地专业卫生防治机构进行医疗处理,尽快接种狂犬疫苗。
附表:安徽省2006年10月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安徽省2006年10月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病名
发病数
死亡数
合  计
20351
11
鼠  疫
0
0
霍  乱
1
0
传染性非典
0
0
艾 滋 病
3
1
肝  炎
3104
0
甲 肝
  (130)
  (0)
乙 肝
   (2595)
  (0)
丙 肝
 (90)
  (0)
    戊 肝
 (49)
  (0)
肝炎(未分型)
  (240)
  (0)
脊  灰
0
0
人禽流感
0
0
麻  疹
36
0
出 血 热
24
0
狂 犬 病
11
7
乙 脑
2
0
登 革 热
0
0
炭  疽
0
0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1756
0
肺 结 核
5320
3
伤寒和副伤寒
34
0
流  脑
3
0
百 日 咳
1
0
白  喉
0
0
新生儿伤风
3
0
猩 红 热
4
0
布  病
0
0
淋  病
351
0
梅  毒
407
0
钩 体 病
2
0
10
0
疟  疾
9279
0
注:括号中数据为肝炎分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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