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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辽宁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5-9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26、开展民办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共同组建“辽宁省民办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选择1-2所民办高校分别设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试点,开展评审工作。具体评审标准、方式方法由试点院校提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发布实施。其他民办高校仍按原来模式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27、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各市和各单位要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向在我省重大项目和重点支柱产业发展建设中涌现出的各类优秀人才倾斜,鼓励对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审职称,加快实现职称评审由重学历、资历向重贡献、实绩转变。

28、继续实行职称评审工作“直通车”,积极为重点企业提供服务。针对省内具有重大影响、对地方经济做出较大贡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大中型企业,经过企业申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行职称评审工作“直通车”,即根据企业的行业归属和实际需要,开展评审工作。

29、积极做好急需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对全省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可直接认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30、中直驻辽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须由国家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31、凡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经相应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时间从评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参加全国和省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从该资格考试时间起计算。

二、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

32、各市、省直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本着科学设岗,严格管理,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对确需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调整的事业单位,要坚持以促进事业单位发展、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调动积极性为原则,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相应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对已超过结构比例最高限额的,要从严控制,原则上不予调整。

33、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各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在聘用后15个工作日内,将聘用文件及人员名单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事业单位没有空余专业技术岗位的,其新增人员原则上不得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聘用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层级不同等级之间,原则上要逐等级聘用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上一层级或新调入未曾聘用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聘用到本层级的最低等级。

34、严格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实现正常化后,方可进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定核准工作,原则上每年评定核准一次。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要按规定程序,于7月底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各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申报,要在各市及市属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完成后进行;事业单位无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原则上不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定核准工作,确因工作特殊需要,可先申请,经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方可申报参加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评定核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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