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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6〕544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各报考人员:

根据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食药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专门对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强调要严格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我省今年资格审核原则上只接受陕西省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报考人员。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地点

10月15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西安,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由单位统一送审。为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误填误报。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7月15日至7月25日17:00止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24日8:00至8月4日17:00,中午休息1小时,节假日不休息;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核确认通过后至8月8日17:00止;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一周;

换取发票时间: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

(二)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情况进行报名。报名分网上注册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环节。

(三)报名应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http://www.cpta.com.cn),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注: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络注册并上传照片(半年以内证件照)。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上传的照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网上(应选择陕西省)填报基本信息。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应写明XX市XX县XX单位,中央或省属单位直接写单位名,单位名称须与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保持一致。报考人员确认个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无误后,下载打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五)报考人员(含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至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报考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1号办公楼一楼考务大厅,咨询电话:029-12333。

为提高审核效率,减少排队时间,现场资格审核采取按报考人员单位所在市划分时间段方式进行,中央驻陕及省属单位按属地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审核时间送审。在审核期限内未现场资格审核的,逾期不再受理。

审核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7月24日至7月27日   西安(杨凌、西咸新区)

7月27日至7月29日   渭南(韩城)、汉中、安康、商洛

7月30日至8月1日    宝鸡、咸阳

8月2日至8月4日     铜川、延安、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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