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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报名时间 > 正文:湖南省宁乡市2019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公告
    

湖南宁乡市2019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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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宁乡市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通知已发布。通知内容为宁乡市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安排。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宁乡考生到宁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楼会议室(605室)进行现场审核。

候选人: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1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蔡威人发〔2018〕138号)要求,为做好宁乡市2019年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全市确认时间:2019年2月25日-3月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请注意,考生应尽量在2月28日前来现场核实。)

(二)现场确认地点和电话号码

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楼会议室(605室),地址:玉潭街程春北路249号,电话:0731-87883768。

(三)收费标准

70元/支(全省统一标准,现场确认收费)

二、申请条件的规定

根据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任伟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1〕164号)、原人事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发〔2006〕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员必须

(一)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护士(教师)、药师(教师)、技师(教师)。医师(师)职称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并,医师(师)职称必须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要取得护士职称,需要参加国家护士资格考试。

1.报考药师、技术员:取得相应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报考护士、药师、技师:

(1)中专学历:取得相应专业毕业,取得护士(医学、技术)职称,从事现工作满5年;

(2)大学专科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在相应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

(3)本科或硕士:可直接申请相应专业毕业。

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后,可取得初级护理(本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士专业技术职务。

(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主治(管)医师、主管护士、主管药师、主管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受聘担任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满7年(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教师职称);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6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教师职称);

3.大学本科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4年(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教师职称);

4.硕士或学位: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2年(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教师职称);

5.博士:可以报考相应专业的博士。

6.根据有关规定

1.报名参加2019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日期、在本专业工作年限和从业年限均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2.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完成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学业。

业学历或学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参评职称。

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需提供变更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或由医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材料,禁止跨执业类别报考。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成绩按报考专业继续实行连续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即为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且其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5、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

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6、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可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

7、根据《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医师资格类别和注册范围,选择相应专业进行申报。各申报专业对应的医师资格类别和注册范围(见附件5)。

(四)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顺序

1、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网上报名打印)。

2、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1)。

3、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两面复印)。

4、学历学位规定网站查验页面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首次报考的人员,需分别提供本人现学历学位及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的网站查验页面或证书复印件。

5、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申报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聘文复印件。

6、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其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7、转岗报考人员须另提供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其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8、驻宁和民营医疗机构等非事业单位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考试登记册(单位汇总统一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

以上表格相关栏目内容和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单纯复印件无效)。

(五)学历认证相关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如能提供网上查验的,不再需要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由本人在规定网站查询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并提供相应网站的查验页面:

①2002届(含2002届)以后的高等教育毕业生,提供 “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之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可在学信网申请免费学历验证服务后提交相应查验页面。

②2008年9月1日以后取得学位的人员,提供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简称学位网)学位查验页面;之前取得学位的人员,可在学位网申请免费学位验证服务后提交相应查验页面。

③2005年6月(包含2005年6月)以后省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提供“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验页面。

④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页面。

(2)在规定网站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按照下列方法提交认证资料:

①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对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进行审查,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主要责任人签全名、注明“已查验档案,证件真实有效,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单位签章。

②民营医疗机构等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审查,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查验机构(部门)责任人签全字、注明“已查验档案,证件真实有效,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单位签章。

三、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2、登记表需粘贴一张与网上报名一致的照片;

3、报考中级职称的,以第一学历报考了初级师后继续参加全日制教育的,其学习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必须减去学习年限后再计算,若未达到年限要求则不能报考;

4、申报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执业范围必须一致;

5、未在宁乡市内医疗机构工作且人事档案未在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管理的考生不能宁乡市内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确认,所有医疗机构不能提供虚假工作证明,不能在申报表和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并移交纪检部门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docx

2、申报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执业范围对应表.docx

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2月12日

纠错 责任编辑:金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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