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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期满复核地区公示

来源:福建省卫生厅 更新:2014/3/7 中国卫生人才网
福建人才网:福建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期满复核地区公示: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107号)有关要求,自2012年起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实行5年有效期满复核制度。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我省期满复核工作材料审核,我厅组织专家复核评估,我省上杭县、安溪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福州市仓山区被确定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医学三基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107号)有关要求,自2012年起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实行5年有效期满复核制度。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我省期满复核工作材料审核,我厅组织专家复核评估,我省上杭县、安溪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福州市仓山区被确定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医学三基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先进单位建设质量,依据创建工作程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上述3个县(市、区)进行社会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12月30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我厅实名举报,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名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福州市鼓屏路61号
福建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处
邮编:350003
2、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国家中医药www.med126.com/zhuyuan/管理局医政司
邮编:100027
 
  福建省卫生厅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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