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广西卫生人才网 > 钦州 > 正文:灵山县卫生考试网: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
    

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

灵山县卫生考试网:有关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前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 案》的有关规定,护士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加发护士工龄津贴,以鼓励她们长期从事本职业。为认真贯彻此规定,特对护士工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护士工龄津贴执行范围 各级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 配制工作的护士(含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护士长、正副助产士长、

前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 案》的有关规定,护士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加发护士工龄津贴,以鼓励她们长期从事本职业。为认真贯彻此规定,特对护士工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护士工龄津贴执行范围

各级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 配制工作的护士(含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护士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均可实行护士工龄津贴。 上述护理工作人员,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护理工作岗位,仍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从事其他工作的,也可以实行护士工龄津贴。

二、护士工龄津贴标准

从事护理工作满5年不满10年,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每月5元 ;满15年不满20年,每月7元;满20年以上,每月10元。

三、计发护士工龄津贴的工作年限

(一)计发护士工龄津贴的工作年限,按本人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算起。

(二)因冤假错案而间断护理工作,平反纠正后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的,其间断 护理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

(三)护士和卫校、护校教师之间调动工作岗位的,其护龄、教龄可以合并计 算。

(四)原在军队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到地方后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的, 其原在军队医疗卫生机构中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

(五)原在集体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调入全民所有制医疗卫生 机构后,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的,其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

(六)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和休产假、探亲假期间,可计算护龄。

(七)正式调离护理工作岗位的,从第二个月起,取消护龄津贴。如再调回护 理工作岗位从事护理工作,其前后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

(八)其他部门所属医疗卫生单位中确定为第一条所列护理技术职务,并直接 从事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可以参照本规定实行护士工龄津贴。集体所有制医疗卫 生单位的护士,是否实行护士工龄津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具体情 况,制定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 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卫生部备案。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