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山西卫生人才网 > 正文:山西卫生人才考试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卫生厅 更新:2013-7-5 中国卫生人才网
山西卫生人才考试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评选2009年度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告: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2009年,全省各地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有效地改善了市容市貌、村容村貌和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面貌,清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

2009年,全省各地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有效地改善了市容市貌、村容村貌和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面貌,清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9〕111号)的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09年度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各城市、县城和旅游景区。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组织实施和参与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各市可推荐4个集体、2名个人;省直各单位可推荐2名个人。

(三)表彰名额

全省表彰先进集体36个,先进个人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作出突出贡献。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城乡清洁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3、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决策科学,顾全大局;关心群众生活,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较高的公信度。

 
  附件: 【附件.doc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