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报送2014级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轮转培训计划的通知
琼卫科教函〔2015〕15号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进一步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现将报送2014级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轮转培训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的2014级具有临床医学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学员,由各培训基地对其临床诊疗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其临床经历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原则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减免时间不超过1年,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减免时间不超过2年。未通过临床诊疗能力评估或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减免培训时间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二、各培训基地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发〔2014〕25号)、《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9号),以及《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轮转计划(2014版)》(琼卫科教〔2014〕53号),结合临床诊疗能力评估结果和培训专业为具有临床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学员制订个性化轮转培训计划。
三、各培训基地于2月17日前将2014级具有临床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学员轮转培训计划加盖医院公章后报送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审核,同时将培训计划电子版发送至xhhainan@163.com。经审核通过并执行的轮转培训计划,作为学员结业综合考核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如其实际轮转培训与计划不符,取消其参加结业综合考核资格,待完成轮转培训计划要求内容后方可参加结业综合考核。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人及电话:程亮,65388351。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麦飞熊,65335569;林海,66227291。
附件:2014级具有研究生专业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轮转计划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