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毕教办对各培训基地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同时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学员的《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以上两种手册由各培训基地验收,并将不合格名单报省毕教办备案。
各培训基地按照省毕教办公布的抽查名单,在指定时间内将《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和《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送至省毕教办,由省毕教办对两种手册进行审核验收。对不符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的考生予以取消考核资格,同时抽查中若发现有不合格的,将对该培训基地的所有培训学员的两种手册进行全面复核,并对该培训基地予以通报批评。
5、准考证发放
省毕教办对符合考核条件者发放《吉林省201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准考证以邮寄的方式发到各培训基地,各培训基地职能部门负责发给本基地报考学员。学员持准考证参加笔试及实践技能考核。
6、临床实践技能结业考核有关要求
⑴省卫生厅将把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学员的名单及分布安排通知各结业考核考点。
⑵结业技能考核考点负责对外公布本考点考试日程安排及考生名单。考生持准考证按照考点要求参加临床实践技能考试。
⑶各技能考核考点在考试结束后的2天内将学员考试成绩上报至省毕教办。
⑷发放《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省毕教办对结业考试考核成绩进行统计并公布,同时公布合格分数线。考核不合格者第二年有一次补考机会。
各培训基地可在指定时间内到省毕教办领取合格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考生到所在培训基地领取。
四、公共科目考试有关事宜
(一)考试内容:
1、有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侵权责任法等;
2、循证医学与临床科研;
3、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包括医患沟通);
4、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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