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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天津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8/8/6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考试题库 评论

关于开展2018年度天津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天津市卫生技术 系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 〔2017〕147号)要求,开展2018年度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 考试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要求及条件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技 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津人 社局发〔2016〕129号)要求,申报我市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 专业高级资格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基层卫生专 业高级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

报考人员须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 津市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 通知》(津人社局发〔20〗6〕129号)、《市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 委关于开展天津市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评结 合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147号)要求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及学历资历条件。凡不在参加考试范围的人员不得报 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方式及考试专业设置

考试时间:2018年9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方式:申报副高级职称须参加专业实践能力科目考试, 申报正高级职称须参加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 试。专业理论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采取 人机对话方式。

考试专业设置:本年度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设10个 专业(见考试专业目录),报考人员考试专业需与申报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专业一致。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阶段。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3日至8月10日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报名信息,打印 《2018年度天津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表》(以 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本人

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报名审核:

(1)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单位人 事部门(及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核盖章,并经所 属区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或市主办部门复核盖章。

(2)各区卫生计生委人事部门或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和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到现场办 理审核确认。经市医学考试中心审核同意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

3.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自 行完成网上缴费。考务系统不再支持现场缴费功能。

(2)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18年8月19日24时前,逾期 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的考生,如需 开具所缴考试费发票,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18年8月20 日到市医学考试中心考评部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开具发票事宜。

(三)报名提交材料

1.《2018年度天津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后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三个月)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 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取得的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基层卫生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须提 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基层卫生 专业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资格人员须提供护士资格证书、护 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按规定任职年限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任专 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6.申报规定年限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任现职近三年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四)中心受理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18年8月15日-17日

上午 8: 30—11:30 下午 14: 00—16: 00

受理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考评部

受理地址: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院B座2楼(天津人口和 家庭公共服务中心院内)。

四、准考证打印

2018年8月26日上午9: 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按照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单打印

报考人员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起,自行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打印考试成绩单。

六、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查询考试相关事宜,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七、考试收费标准

按我市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

八、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有何问题及时与 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或市医学考试中心联系;

2.各级人事部门对上报材料要认真核实,不得弄虚作假, 保证上报虚假真实有效。

联系人:苏滨、周强 联系电话:58077811。

附件:天津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详情:关于开展2018年度天津卫生技术高级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医学全在线-卫生高级职称考试频道(www.med126.com/zhicheng/)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等安排、评审通知以及评审结果人员名单公示、证书发放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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