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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11/5 营养师考试论坛

湖北2015公共营养师考试鉴定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鄂鉴指函(2015)2号

各市、州、县(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所),省直管鉴定所:

为做好2015年湖北省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提高鉴定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现就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统考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5年我省继续组织开展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全省统一鉴定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营销师、等7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二、2015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安排

(一)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试行湖北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是3月21日,7月18日,9月19日。

(二)我省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我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未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批准,不得擅自组织一、二级和已列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工作。各地在规定的鉴定范围内选择职业参加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必须安排在“统考日”进行,并于报名审核通过后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实操安排表》(附件3),报省中心。

(四)参加2014年秘书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16日进行。

三、加强全省统一鉴定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一)高度重视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各地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医.学.全,在.线搜.集 ,提高鉴定的公信力。

(二)加强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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