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拟对窗帘、医用隔帘等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WZ-HW20160606)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窗帘、医用隔帘等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WZ-HW20160606)
资金来源:自筹
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2016/6/20-2016/6/24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7/04 14:45
谈判时间:2016/7/0415:00
谈判地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要求 | 预算单价(元) | 单位 | 备注 |
1 | 窗帘布 | 幅宽:1.4M | 50 | 米 | 按需采购,采购周期一年;本项目不分包。 |
2 | 医用隔帘 | 幅宽:2.8M | 75 | 米 | |
3 | 一级环保遮光布 | 幅宽:1.4M | 35 | 米 | |
4 | 布头钩子 | 布头规格:7CM;四叉钩:2mm材径*长6.7cm*宽2.5cm | 8 | 米 | |
5 | 欧式静音大方轨 | 规格:28*24*1.5MM | 38 | 米 | |
6 | 遮光卷帘 | 紫外线阻挡率:100% | 70 | 平方米 | |
7 | 半遮光卷帘 | 紫外线阻挡率:90% | 65 | 平方米 |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条件
以上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要求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具备窗帘类货物经营或生产资格,并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有效期内8:00-12:00,14:30-17:30到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并提交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预审材料及要求: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全部需加盖公章,资格预审时间为竞争性谈判公告有效时间。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报名;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合格者,从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并按要求进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不接受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五、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一号办公楼4楼 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钟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88035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16年06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