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四川卫生厅 > 宜宾 > 正文:宜宾市医学网:有关开展宜宾市2015年“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的公告
    

有关开展宜宾市2015年“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的公告

宜宾市医学网:有关开展宜宾市2015年“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妇联、卫生计生局(卫生局、计生局),临港区社事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卫生行业行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在“5.12”国际护士节来临之际,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卫计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妇联、卫生计生局(卫生局、计生局),临港区社事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卫生行业行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在“5.12”国际护士节来临之际,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卫计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评选“最美护士”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先进事迹,弘扬“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卫生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医疗卫生队伍,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

(一)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及管理工作的在岗注册护士,护士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二)具有道德行为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是护理队伍的先进典型代表。

(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主动、热情为病人提供优质、满意、安全的护理服务,深受同事、病人及家属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具有极其感人的先进事迹,无任何不良医疗纠纷。

(四)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护理理论知识扎实,护理技术精湛,护理经验丰富,致力于发展护理事业,为护理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五)被推荐人选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经历或行为,代表时代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疗机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的临床护士(含聘用制护士)。

按1:2比例共推荐40名候选人,经过最终评审,选出“最美护士”20名,余20名设为“最美护士”提名奖。按照各县(区)和市直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护士比例,兼顾区域公平分配推荐名额,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市一医院4名,市二医院4名,市级其他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含民营医疗机构)5名,临港区1名,翠屏区5名,宜宾县4名,南溪区2名,江安县3名,长宁县2名,高县2名,珙县3名,筠连县2名,兴文县2名,屏山县1名。各县(区)分配推荐名额包含民营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评选程序和步骤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评选程序

各县(区)各单位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推荐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对确定的拟推荐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由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市护理学会护理专家、公众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区)各单位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候选人先进事迹演讲,进行现场评分。经领导小组研究综合确定拟表彰宜宾市“最美护士”20名和“最美护士”提名奖20名,在宜宾日报、宜宾新闻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正式行文表彰。 

(二)实施步骤

1. 县(区)推荐、审核阶段(3月25日—4月15日)

各县(区)、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推荐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对初步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确认其材料真实、事迹感人、具有代表性,按照市里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对象,并于4月15日前上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市评审委员会审定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市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区)、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候选人先进事迹演讲,进行现场评分(演讲时间另行通知),综合评分后择优确定。

3.社会公示阶段(4月25日-5月5日)

将评选结果在宜宾日报、宜宾新闻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监督评议。

4.表彰总结阶段(5月5日-5月12日)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卫计委、市妇联联合举行表彰活动,在“5.12”国际护士节对全市“最美护士”和“最美护士”提名举行颁奖仪式,同时结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在市级媒体上进行专题报道,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最美护士”评选表彰活动是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加强文明建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展示医务工作者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择优推选,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推荐、意见征求和材料上报工作。

(二)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评选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一线工作岗位,关注凡人善举,使评选活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工作者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确保评选出最美护士品格高尚,业绩突出,是全市护理队伍典型性和先进性的代表。

(三)加强宣传,发挥示范作用

要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报道活动,该活动还将在明年组织“最美护士”报告团进行巡讲,各地要充分发挥公众媒体作用,通过专题网页、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访谈、公益宣传等多种形式,介绍宜宾“最美护士”的感人事迹,弘扬医务工作者“关爱生命、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增进社会公众对护理队伍的理解、支持,积极营造和谐医患氛围。

附件:1.宜宾市2015年“最美护士”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宜宾市2015年“最美护士”推荐表

点击下载>>>>1.宜宾市2015年“最美护士”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宜宾市2015年“最美护士”推荐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