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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开展2016年度菏泽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公告

菏泽卫生通知网:有关开展2016年度菏泽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度菏泽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卫生计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原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发〔2010〕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关于开展2016年度菏泽市传统医学师承
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原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发〔2010〕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字〔2014〕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菏泽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
(一)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统一组织全省考核工作,师承人员及指导老师需满足的条件、跟师学习的内容及形式、出师考核范围及申请程序等执行《实施办法》有关要求。
(二)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全市传统医学师承工作的开展,并做好对各县区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监督指导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师承人员考核工作要求,组织做好全市师承学习期满人员报名审核工作。
(三)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本县区传统医学师承工作的开展,对师承人员跟师学习进行日常监管,并于 9月30日前汇总本县区本年度学习期满人员情况,填写《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科。
(四)师承人员与指导老师签订的师承关系合同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后,须有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可证明。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需在出具认可证明后15日内,将师承合同及认可证明一并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科备案。
(五)经出师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发放出师证书,在省内医疗机构实习满一年后,凭此证书可报名参加国家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
我委拟定于2016年10月起组织开展2016年度菏泽市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工作。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自接到通知起,要积极宣传发动,组织辖区内确有专长人员的报名审核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县区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以县区为单位汇总后报送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一)报名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明(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面纸上)。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粘贴在申请表的左上角)。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从事相关专业的副主任医师以上(或从业10年以上)中医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证明材料。
(三)报考程序
1.申请考核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递交到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向所在县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各县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确有专长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报名材料汇总后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3.市级卫生计生委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对各县区提交的确有专长考生提交的材料再次进行审查。对报名合格人员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工作。4.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者,全市统一组织医学综合笔试。
(四)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考核。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和《山东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要求进行考核工作。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成立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专家组,进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操作、临床答辩(结合本人专长)。
(1)基本操作
①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临床技术。
②中医独特诊疗技术。
(2)临床答辩(结合本人专长)①与专长有关的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②与专长有关的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③与专长有关的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④中医独特诊疗技术的掌握与临床应用水平。
2.综合笔试测试考核
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者由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综合笔试考核。考核内容如下:(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中医经典著作等相关知识。
(2)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临床常用腧穴的定位、主治、刺灸法、临床应用等基本知识;针灸科常见病证的辨证、治法、处方、操作等知识。
(5)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等知识。
(6)中医技术专长方面的临床专业知识。
(五)考核时间及考场安排
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测试考核定于11月底前完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核试题分值设定及合格标准
1.分值设定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100分
基本操作试题:40分、临床答辩试题:60分。
(2)综合笔试测试考核:300分
中医基础知识试卷:150分、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150分。
2.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合计达到60分为合格。
(2)综合笔试测试考核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3)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综合笔试测试考核均合格者,为确有专长考核合格。
考核完成后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及专长,并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考核合格人员在省内医疗机构实习满一年后,凭此证可报名参加国家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实施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对于缓解基层中医药人员不足、做好中医药技术传承、规范基层医疗秩序、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一定要高度重视,本着对考生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传统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对相关咨询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解答,确保符合条件人员能及时获知信息、按时报名参加,为其取得合法执业资质提供有效途径。(三)严肃考风考纪。考试过程中,坚决打击违纪违规行为,参照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切实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联 系 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 0530-5625724
电子邮箱:hezez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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