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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工作的公告

赣州市卫生人才网:有关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工作的通知:赣市医改办字[2016]11号  关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工作的通知章贡区、南康区医改办:  为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切实筑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网底,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基层卫生服务获得感和认同感,经研究,决定在章贡区、南康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工作。现将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工作的现实意义  家庭医生签约服

  赣市医改办字[2016]11号 

  关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工作的通知 

章贡区、南康区医改办: 

  为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切实筑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网底,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基层卫生服务获得感和认同感,经研究,决定在章贡区、南康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工作。现将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工作的现实意义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全科医生为核心,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支撑,通过签约的方式,促使具备家庭医生条件的全科(临床)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以便对签约家庭的健康进行全过程的维护,为签约家庭和个人提供安全、方便、有效、连续、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基层医疗服务模式的升级版,是基本医疗保健体系的基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5号)等文件精神的现实需要,是做好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和分级诊疗的关键环节。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工作的主要内容、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内容 

  向签约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个性化服务和预约诊疗服务为主要形式的服务。(1)基本医疗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诊疗、护理康复服务。(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咨询、健康管理、随访服务等;(3)提出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建议,提供协议约定的个性化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远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服务。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城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50%以上;乡村签约率达到90%左右。居民首诊在社区的比例、社区门急诊人次占比均有明显提高。居民通过乡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获得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2016年底形成初步经验,2017年6月之前完善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三)主要工作任务 

  1、改善基础服务条件。基层服务机构设置要适应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房产去库存的变化。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增强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4号),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扩大职称晋升空间。保证服务环境和设施干净、整洁、舒适、温馨,体现人文关怀,改善居民就诊体验。制定家庭签约服务工作制度、服务规范,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开展服务。 

  2、组建签约医生团队。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家庭医生一般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也可聘请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可吸收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  

  3、做好家庭签约服务。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指导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长期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人群为重点人群,进而扩展到普通人群。签约医生团队应当掌握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危险因素干预和疾病防治,实现综合、连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4、把握示范工作重点。示范工作要在签约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技术支撑方面实现创新和突破。在推进签约服务的过程中,要注重服务效果,努力让居民通过签约服务获得更加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引导居民主动签约。(1)丰富签约服务内涵。除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还可通过分配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三级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方式,让签约居民患者优先就诊和住院。慢性病签约患者可酌情增加单次配药天数。(2)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引导作用。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采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等措施,引导居民到基层就诊。(3)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家庭医生团队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示范区医改办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标准。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各示范区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对签约居民实行减免收费。(4)制定家庭医生团队激励办法。制定相应考核细则,对通过评价考核的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和激励。 

  三、加强家庭签约服务保障与监督管理 

  (一)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各示范区要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签约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鼓励家庭医生代表、签约居民代表以及社会代表参与。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建立相应机制,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进行及时和必要的惩处、纠错、调整。 

  (二)加强信息和技术支撑。实行域内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可为家庭医生团队配备统一的着装、出诊装备、交通工具等。用活用好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充分利用远程医疗、即时通讯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家庭医生的技术交流。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互动交流平台。 

  (三)加强政策支持和绩效考核。各示范区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改革工作的衔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示范工作顺利完成。医改办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部门积极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配备,做好签约服务价格的相关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机制。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建立健全有利于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人事政策。探索激励性考核机制、奖励性增量绩效、家庭医生职业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将家庭签约服务有关内容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重点内容。 

  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 

  附件: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工作主要内容及要求 

    2016年6月14日 

抄送:省医改办,赣县、上犹、崇义、大余、信丰、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兴国、瑞金、会昌、于都、石城、宁都县(市)医改办,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赣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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