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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萧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次招聘公告

来源:萧山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9 中国卫生人才网
萧山卫生人才网:2013年萧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次招聘通知:为加快我区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机构人员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指标共296名,其中直属医院158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8名;卫技类291名,非卫技类 5名。   卫技类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1.5(招聘指标在6人及以上的职位按不足1:1.3)、非卫技类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

  为加快我区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机构人员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指标共296名,其中直属医院158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8名;卫技类291名,非卫技类 5名。

  卫技类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1.5(招聘指标在6人及以上的职位按不足1:1.3)、非卫技类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

  二、招聘对象

  1.萧山生源2012、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萧山户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社会人员;

  3.报考面向全市、全省、全国岗位的非萧山户籍考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均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2、2013届除外);

  4.部分护理岗位面向萧山生源且萧山户籍全日制普通中专护理专业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2013届除外)的考生;

  5.同类性质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上(198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的,须有5年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岗位工作经历;

  4.报考直属医院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护理岗位除外);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护理工作满3年(护理工作计算到2013年7月31日止),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的护理专业考生,可报考直属医院;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能晋升技术职称者)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6.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7. 在2013年7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于招考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五、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8月1日9时— 8月5日24时。

  网址:http://www.xsks。gov。cn(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报名系统点击2013年萧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链接,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职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3)首次注册成功后每位考生获得一个唯一的报考序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必须填写该报名序号,以备查询或修改个人报考信息。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8月6日—8月12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3年8月13日9时—8月16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7日上午12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3年8月19日上午9时—8月22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1:1.5(招聘指标在6人及以上的职位按不足1:1.3)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于8月24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1:1.5(招聘指标在6人及以上的职位按不足1:1.3)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加入银联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3年9月3日上午9时—2013年9月7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以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

  1.笔试。分别为:(1)临床医学专业类;(2)预防医学专业类;(3)医学影像专业类;(4)护理专业类;(5)医学检验专业类;(6)西药学专业类;(7)中医药专业类;(8)综合类。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

  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笔试成绩,根据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进行。(1)招聘指标在2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2)3-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3)11-25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少于20人);(4)26人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少于38人)。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在确定面试人员时,遇到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数字有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方式确定面试人数。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笔试成绩也并列时,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3.时间。笔试定在9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2012年、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

  2. 其他报考人员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和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证件取得时间为:2013年8月5日止)。

  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前,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职位中择取笔试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后,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最高分者进行一轮递补。体检结束后,区卫生局公布具体的用人单位和岗位,考生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并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选择岗位过程中有考生放弃及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确认不宜录用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卫生信息网、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卫生局会同区监察、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半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到岗位的,作自行放弃。公示录用环节出现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为农业户口的,需变更为非农业户口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十、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类人事招聘考试。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病理学和眼视光学专业系紧缺专业,相关岗位聘用指标与报名人数不足1:1.5的(若临床医学专业报考B超医生、放射医生岗位的,不以紧缺论),可按萧委办﹝2006﹞33号文件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3.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13年8月5日。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4909、0571-82621416、0571-82621915,举报受理电话:0571-82626196,网络查询:萧山卫生信息网www.ws.xs.zj。cn、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dbz.xs.zj。cn、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www.xsks。gov。cn、萧山人才网www.xshr。com。

  

  附件:招聘计划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局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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