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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安市医疗卫生系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泰安市卫生局 更新:2013-8-5 中国卫生人才网
泰安市卫生人才网:有关印发泰安市医疗卫生系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公告:各县(市、区)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市直各有关医疗机构,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泰安市医疗卫生系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级、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目标顺利实现。联 系 人:王梦远 潘历宁联系电话:6991846电子邮箱:zhongyike@126。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泰安市医疗

各县(市、区)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市直各有关医疗机构,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泰安市医疗卫生系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级、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联 系 人:王梦远 潘历宁

联系电话:6991846

电子邮箱:zhongyike@126。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泰安市医疗卫生系统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政策,进一步搞好全市中医药工作,实现2012年我市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奋斗目标,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地市级以上地区申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是全面深化和推动我市中医药特色服务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我市中医药工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形成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基层中医药专业队伍,将中医药服务有机地融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多个领域,努力降低居民医疗保健负担,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基本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为我市中医药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二、工作目标

2008年我市开始组织各县市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至今,全市6个县市区,已有5个县(市、区)分别获得全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已达到80%以上县市区创建为先进单位的申报基本条件。

2012年,在巩固各县市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达到基层中医药工作重点指标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估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按照创建要求,起草制定《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加大对中医药工作政策倾斜力度,安排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医药工作,力争中医药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在人才引进培养、医疗保障报销比例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中医药诊疗服务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形成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

(二)尽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加强中医医院建设,把市中医医院建成为全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科研基地和指导中心,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县级中医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完善中医诊疗设备、中药饮片配备,与公立中医医院建立有效帮扶机制,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大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力度,达到100%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目标要求。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创建目标。建立健全加快中医药技术骨干队伍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加快中医药人才引进力度的有效机制。发挥中医医院作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有计划地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临床医师“西学中”培训。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包括执业注册或执业地点备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在职和退休中医人员)占医师总数不低于25%的要求。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两法为群众服务的乡村医生,实现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应用率的创建目标。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在基本医疗服务中注重运用中医药方法,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在孕产妇、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逐步扩大运用中医体质辨识开展养生保健的人群范围,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

(五)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提高中医药知识群众知晓率。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发挥泰安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中医药工作,尤其是“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泰安医疗卫生网增设创建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专栏。各县市区、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利用当地媒体、报纸、院刊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提高中医药知识群众知晓率,实现创建目标任务要求。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2年4月)

对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地市级及以上)实地考察重点指标》,对我市基层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并向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照建设标准加强调研,拟订《关于加强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五年规划及实施方案》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

下发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把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列入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

(三)实施阶段(2012年5月至6月)

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领导,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本辖区本科室认真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整理等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对照创建标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评估验收阶段(2012年5月至6月)

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找问题,各级各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对我市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标准完成创建任务,泰安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导、考核、检查等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科。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创建领导组织,研究制定本地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确保本地创建目标达到要求。

(二)明确职责,全面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各级各单位要把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列入当前重点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优秀成绩。各级卫生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对照相关标准加强对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督导检查,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照实地考察重点指标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全面达到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利用报刊、广电媒体等一切有效宣传工具,采取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意义,宣传中医药。要在医疗保健机构建立中医药工作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中医药深入人心,确保公众对中医药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创建责任。各级各单位要将创建工作列入本年度上半年重点工作计划,并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于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于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1、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名单

2、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地市级及以上)实地考察重点指标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 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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