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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山东卫生报刊社基层人员省级继教项目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枣庄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5 中国卫生人才网
枣庄卫生人才网:有关做好2011年山东卫生报刊社基层人员省级继教项目培训报名时间工作的公告:枣庄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1年山东卫生报刊社基层人员省级继教项目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区(市)、高新区卫生局,枣矿集团卫生生活中心,局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经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2011年山东卫生报刊社按照鲁继医教委办[2006]5号文件和《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将适宜技术推广内容纳入基层卫生人员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工作。现将2011年山东卫生报刊社基层卫生人员

   枣庄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1年山东卫生报刊社基层人员省级继教项目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高新区卫生局,枣矿集团卫生生活中心,局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经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2011年山东卫生报刊社按照鲁继医教委办[2006]5号文件和《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将适宜技术推广内容纳入基层卫生人员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工作。现将2011年山东卫生报刊社基层卫生人员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报名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区(市)及以下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由省内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护理、管理、公卫、医技、全科、中医等专业知名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围绕基层需求,提供具有“四新”(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三性”(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特点的培训教材;省卫生厅公布的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卫生技术项目及相关教材。
  三、培训形式
  具备上网条件的学员,通过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报名参加学习。全年分为12次月度考试和两次半年统考。学员同时免费浏览《山东卫生》(综合版、科教版)、《山东医药》(内科版、外科版、医技版和北京版)和《家庭健康》(综合版、老干部版)每月共8期杂志的主要内容,涉及卫生政策、工作动态、内外医技学术进展、医学科普知识等。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员,在学习《山东卫生•科技教育》杂志所刊登教材的基础上,辅以专家教学视频等形式的学习。学习由12次月度考试、两次半年统考、集中辅导和专题巡回讲座组成。集中辅导由山东卫生报刊社以教师讲授或与音像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视频、巡回讲座等内容由各市培训站从山东卫生报刊网(www.sdwsbks。com)下载,并组织集中学习。
  四、学员报名及学籍管理
  学员的报名资料信息由区(市)卫生局在“标准报名登记表”统一录入,经市卫生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至山东卫生报刊社。
  五、考试考核与学分授予
  学员全年考核合格可获I类学分12分。学分每半年授予一次,半年考试合格者授予I类学分6分。
  六、培训费用 
  报名培训费每人60.00元。
  七、报名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报名的学员,报名时间为11月1日~12月31日,具体规定请及时浏览山东卫生报刊网(www.sdwsbks。com);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员报名工作从接到通知之日开始。各区(市)、各有关单位务于12月31日前将报名情况(电子版)及全部报名费送交市卫生局科教科。

   八、 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培训项目是我省落实《关于实施“卫生强基工程”的意见》“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要求的重要措施。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大力推进“卫生强基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基层继续医学教育和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本辖区实施方案和计划,积极组织项目报名工作。
   (二)明确责任,提高项目覆盖率。 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发动、登记造册、学籍管理和费用收取等事项,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满足学员网上报名参加学习的需要,山东卫生报刊社专门制作了学员操作教程和管理操作教程,各区(市)、各单位要及时下载学习,认真做好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覆盖率,扩大受教育面,做到“应学尽学”。要用好用活该项目,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并做好学员组织发动工作,进一步满足广大基层卫生工作者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学习适宜技术、提高自身技能素质的迫切需要。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并以此作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对培训效果和效益进行评价。山东卫生报刊社作为项目举办单位,将邀请省卫生厅有关领导和专家定期对各市推广情况、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价,总结推广经验。市卫生局将定期对各区(市)项目开展情况、推广效果和效益进行评估。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本继教项目的管理,按规定做好报名发动、组织考核和学分审核登记工作,落实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与年度考核、聘任、晋升和执业再注册“四挂钩”的政策。
  联系人:韩建春、孙中华
  联系电话:3321715、3319386

附件:

2011年省级继教项目学籍登记表(标准格式).xls


枣庄市卫生局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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