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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长沙卫生网 更新:2013-7-25 中国卫生人才网
长沙卫生信息网:有关湖南省卫生高级职称技术专业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和申报工作关于事项的公告: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湖南省卫生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湘卫职改〔2008〕13号关于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人事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在总结吸取二十年来我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湖南省卫生厅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

湘卫职改〔2008〕13号

关于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在总结吸取二十年来我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应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 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按国家和省职称改革政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5年以上;(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属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属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所在单位聘用中级职务2年以上;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3、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申报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1)申报者应为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2)申报者已获得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专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已获得全科医学中级职务的不须提供此证);(4)其他申报条件与本文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规定相同。 4、破格申报条件:学历或资历不符合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破格申报者,按照我省职改有关政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等次以上,且有一年为“优秀”等次;(2)任现职时间应在三年以上;(3)论文、工作业绩及贡献,学术或技术成果的具体要求按《破格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附件1)执行。各地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对破格申报者要从严审核把关。 5、下基层服务要求: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医学(包含西医和中医)医务人员必须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六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申报人员须报送《城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服务工作考核手册》或《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见附件2)。凡未按要求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服务的,所在单位不能同意其申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为了严格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按有关规定,申报医师类高级职务者,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申报护士类高级职务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且医师类申报高级职务职称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相一致。

(三)参评论文要求 1、申报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根据其工作单位不同,须按下表要求分别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参评论文(原件)及相关材料(非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不予参评)。论文要求 工作单位副 高正 高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2篇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有3篇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求提供2篇论文,其中必须有1篇是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另外1篇可以是在省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也可以是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乡镇(中心)卫生院既可以提供1篇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提供1篇以第一作者在省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或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注:(1)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指参评者任现职以来从事本专业的医学学术总结或医学研究总结。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指对本人所取得或本人参与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也可以是本人所参加推广应用市级以上医学科技成果(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情况分析研究报告。(2)发表的论文或专业工作研究文章内容应与所申报的专业一致。 2、申报人员必须指定一篇论文作为参评代表作,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申报正、副高和在县级及以下申报正高的参评人员,其论文代表作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申报副高的参评人员,其论文代表作可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是在省及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须提供论文宣读证书原件),或者是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复印参评论文代表作时,要隐去原件上的作者单位及姓名,代表作复印一式两份,并附上填写好的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3)。 3、公开发表的论文是指在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正式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刊发的论文。论文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凡发表在非国内外专业刊物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4、县和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申报人员提交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要求提供《未公开发表论文内容概括及宣读情况表》(见附件4)。宣读情况表上要有单位负责人对宣读论文评价的意见,并有两名以上负责人签名。

(四)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 1、外语(医古文)水平要求。根据湘人发[2007]56号文件有关规定,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申报中医、中药类、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或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符合免试、降分、放宽外语(医古文)成绩条件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湘人发[2003]39号文件有关规定,申报者须提供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已取得的省级人事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仍然有效。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2001]6号)规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卫生类)和继续教育学分证书,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 2、受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3、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

二、送审材料要求个人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省人事厅湘人发[1996]3号、湘职改办[1998]1号文件要求进行准备。

(一)送审材料项目(以下第3—7项材料不需要装订成册):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包含的目录见附件5,须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须装订在首页);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包含的目录见附件6,须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须装订在首页); 3、《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份; 4、《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5、《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经历与能力一览表》(见附件7)一份; 6、论文原件(正高三篇、副高二篇,不装订,如为代表作请在封面上标明); 7、申报临床医学(含中医)专业的人员报送五份病历资料(近五年,每年一份);

(二)送审材料应齐全、整理规范。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有复印件的用纸要求使用70g以上A4纸,并由市州(厅局)单位人事部门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验证,证明人签署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三)按照湘人发[2002]46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

三、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实践技能考核

(一)专业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参评人员应具备的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适应的基本理论、相关理论知识、学识水平以及从事本专业的实践工作能力。(二)专业实践技能考核申报正高级和破格申报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其专业理论考试和论文成绩等条件合格的基础上,参加由卫生系列高评委组织的专业实践技能考核(面试)。

(三)专业理论考试成绩有效期根据卫生行业的专业特点和要求,参加卫生系列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凡达到当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申报人员,其成绩也可作为下一年度专业理论考试合格成绩参加评审。

四、综合评审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所属的西医、中医、护理、药学、预防五个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按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分别对所属专业申报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综合评审。

五、专业设置今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共设41个专业,其中新设置重症医学。这些专业分别为: 内科学(含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内分泌、血液内科、传染科、结核病、风湿与临床免疫);外科学(含普通外科、胸心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烧伤整形外科、小儿外科学);妇产科学(含妇科、产科)、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口腔医学、精神病学、皮肤病与性病、麻醉学、全科医学、遗传学、放射医学、肿瘤放射治疗学、病理学、超声、康复、核医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肿瘤学、心电、脑电;中医科(含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骨伤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五官科、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劳动卫生与职业病、放射防护、理化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其他专业:临床检验技术、放射医学技术、超声波医学技术、中药、西药、护理、法医、营养学等专业。未列入以上设置专业的申报人员可选报相近的专业。

六、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时间每年的具体申报时间按省职改办安排的时间申报,不再另行通知。 2008年,各市州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于8月27日-29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职改办;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于8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卫生厅职改办。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每年专业笔试的时间,由省卫生厅安排通知。200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拟定于10月19日上午8:30—11:30进行,如无变动不再另行通知;应试人员请在10月13日开始到各市州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从2008年起,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理论考试集中在长沙市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七、评审和考试费用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文件,申报人员在报名时须交纳评审费420元,由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收取;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收费》(湘价函[2006]55号)的规定,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理论考试的人员,每人须交纳考试费120元,由市州卫生局在发放准考证时代收。

附件:1、破格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 2、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 3、参评论文封面 4、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内容概括及宣读情况表 5、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6、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7、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经历与能力一览表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1: 破格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摘自2000年版《职称工作实用手册》成果及业绩 专著、论文主任医(药、护、技)师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或获得国家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或者获国家三等、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前五名;或省(部)级三等(预防、劳卫、血防、结防、药检等专业要求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前五名。 2、直接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或新产品研制或引进、推广两项以上国外新成果、新技术,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专业先进水平,并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很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专著。 2、在国家级刊物、国家级专业学会年会或国家重点课题研讨会上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副主任医师(药、师护、技)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三等科技成果奖的前五名。 2、直接主持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新产品研制,或引进、推广两项以上国内外新成果、新技术,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经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 3、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大专毕业在县(含县)以上企事业单位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十五年且任中级职务满五年,现担任地(市)以上专业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并已担任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专业科室主任(或院护理部主任)八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十年并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专著; 2、在国家级刊物、国家级专业学会年会或国家重大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论文1篇以上并在省级刊物、省级专业学会年会、省重点课题研讨会上发表或交流(评上等级)论文2篇以上。附件2: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 生年 月 学 历 毕业学校 何年何月取得何职称现工作单 位 支援单位 服 务期 限年 月 日年 月 日县、乡医院考核意见 单位:(章)年 月 日县卫生局意见 单位:(章)年 月 日县人事局意见 单位:(章)年月 日市州卫生局意见 单位:(章)年 月 日市州人事局意见 单位:(章)年 月 日 注:此表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附件3: 参 评 论 文 封 面 代表作标题: 作者排名:______第作者 杂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杂志卷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二级学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级学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4: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内容概括及宣读情况表论文主要内容(由作者个人填写)论文标题 作者姓名 作者排名 专业工作研究文章研究事项 研究参与情况研究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科研成果分析文章科研成果事项 组织实施情况 推广应用情况 主要参考文献 论文评价和论文宣读情况(由单位负责人填写)论文交流会议主办单位 论文交流名称 宣读时间 宣读地点 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名(2人以上) 单位公章:( )

附件5: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姓名: 申报专业: 申报职务:序 号材 料 名 称份 数备注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1不装订 2学历证书复印件1 3资格证书复印件1 4聘书(文)复印件1 5外语(医古文)成绩单原件或免试材料1 6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1 7破格的有关材料1 8《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 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及学分证书复印件1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1 11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1 12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1 13处分结论等材料1 14其他材料1 基层材料员签名:单位材料员签名:评委会材料员签名: 附件6: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姓名: 申报专业:申报职务:序号材 料 名 称份数备注 1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2个人述职报告1式4份 3奖励证书复印件每项印1份 4参评论文原件正高3篇、副高2篇不装订 5参评代表作(复印件)1式2份不装订 6科研项目及鉴定材料1份 基层材料员签名: 单位材料员签名: 评委会材料员签名: 附件7: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经历与能力一览表姓名 申报职务 专业二级学科 三级学科 任现职时间 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教学(带教)情况 发表论文情况 承担科研工作情况 医疗事故(含重大差错)、违纪违法、医德医风情况 所在科室群众评议意见: 年 月 日基层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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