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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林业局、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林业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8月19日

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全省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林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林业各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  符合本标准条件规定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林业、园林及相关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客服.QQ,80018565,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现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已取得非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林业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  学历资历等条件

第七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双硕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或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满1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获得中专学历后,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下基层单位工作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或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满12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

(三)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获得中专学历后,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第八条  外语、计算机及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论文.客服.QQ,80018565,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五章  能力业绩条件

第九条  高级工程师条件

具备本标准条件第六、七、八条,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承担重大林业项目或重要技术研发课题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关键性的技术难题,能够指导中、初级技术人员完成技术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享受省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2.参加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林业重点项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同行专家和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或经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3.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林业项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同行专家和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或经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解决林业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同行专家和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或经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认可,或因此受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6.有1项重要技术创新或突破,经省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确认为省内首创。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1项国家级发明专利,或获得3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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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med126.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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