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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药专利申请基础知识概括

中药专利基础知识 概括
 广州蓝韵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研发部
专注于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保健食品研究,项目申报注册

内 容
中药专利包括范围
中药专利“三性”的判断
中药专利战略
中药专利代理机构的选择
专利申请与技术秘密的选择
中药专利包括范围
发明专利范围涉及
(1)中药材栽培、养殖技术
(2)中药炮制技术
(3)中药配方
(4)中药有效部位、
    有效成分结构及其构效关系
(5)中药中间体
(6)中药新剂型
(7)中药制药工程
(8)中药的新用途
(9)中成药
(10)中药保健品
(11)中药化妆品
(12)中药包装技术
(13)中药制药设备等诸多领域

实用新型专利涉及中药领域的范围较少,主要有中药材炮制加工数控或机械设备,制药机械设备的创制与改进,中药质量检测仪器、设备,中药制药过程中的污染处理设备,中药包装设备等;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涉及中药包装
 装潢技术、广告、宣传资料等方面。

中药专利“三性”的判断
一、新颖性  中药的新颖性必须遵守专利法所规定的,即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必须没有相同技术方案公开于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www.med126.com这里的“公开”使用,指的是该技术方案的公开使用,而不是该产品的公开使用,如果产品的公开使用使得产品技术方案可以通过分析被他人得知,那么这种产品的公开使用就使得技术方案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二、创造性
(一)中药产品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审查
 按照中药产品的组成可将其划分为多活性组分的复方产品和单活性组分的单方产品。对于中药的复方产品申请来说,大多数申请的产品是以本领域的常规技术工艺制成,而产品的医疗作用与生产该产品的原料配方组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原料组成这一重要的技术特征是大多数复方中药专利申请的发明点之所在,因此,可以说,在评价中药复方产品的创造性时,制备该产品的原料组成是决定性因素。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大多数中药产品是组成成分不清楚的混合物,很难用其成分组成来描述中药产品,而在本领域的技术实践当中,通常是根据制备产品的原料组方是否相同来判断两个中药产品是否相同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以产品原料表述产品的方式来描述中药复方产品,更适合于中药的技术特点。
中药复方产品创造性的判断
  有如下几种情况:如果申请人所要求保护的产品,其原料组成是对现有方剂的改进,而制备方法属于常规方法,申请人应当提供可信性的对比实验数据或者对比疗效资料,说明这种改进与已有技术相比产生了何种意外的突出效果,其创造性才可以被确认。


这种意外的突出效果可以是产生了新用途,可以是疗效的显著提高,可以是毒副作用的降低,也可以是成本的降低等(即是积极有益的效果)。这种改进可以是对现有方剂的加减,也可以是对现有方剂中药物的替换。如果是对已知方剂的加减,申请人应当以可信性的举证资料说明这种加减之后给发明带来了何种意外突出效果。
 同理,在现有方剂基础上减去一味药,制成的新产品也需要举证资料。
    如果专利申请的中药其组成是一种全新的配方,现有技术当中没有记载与之相近或类似的产品,这种全新的中药具备创造性。
如果一种中药,由于制备方法的不同使得所制备的产品性能产生了意外的突出效果,这种方法制备的产品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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