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九、公示与录用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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