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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10/14 住院医师考试论坛

《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解读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的是什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包括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全科医师。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包含哪几类人?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包含以下三类人员:(一)从2011年起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各部门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的职责有哪些?

    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卫生计生委统筹管理全省培训工作。成立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指导委员会”),由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领导、协调和统筹管理工作。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编制落实全省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制订相关保障政策;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建设、认定和管理培训基地与专业基地,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布;培养师资队伍,做好培训招收、培训过程和考核认证的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及时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探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扎实稳妥有效开展。成立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由省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组成,具体负责组织论证培训细则和考核标准,参与对培训基地进行督导检查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各市县卫生计生、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当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工作。

    四、什么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培训需求和基地标准进行认定,实行动态管理。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五、培训基地与专业基地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培训基地以医院为单位设置,由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专业基地组成,主要履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管理职能。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相关科室组成,主要履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培训职能。在认定成为培训基地时,根据相关标准可设立一个或多个专业基地。

    六、培训基地有哪些职责?        

    培训基地应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毕业后教育)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本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培训基地科教管理部门承担,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培训基地应落实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待遇。培训基地应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的临床医师作为培训师资,其数量应满足培训要求。培训基地应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科学、严谨的培训方案,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并规范地实施,强化全过程监管与培训效果激励,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基地应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专业基地应具备满足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培训要求的师资队伍、诊疗规模、病种病例、病床规模、模拟教学设施等培训条件。承担培训任务的专业科室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实行科室主任总负责制,履行对培训对象的指导带教和管理职能。

    七、培训招收的基本过程是怎样的?

    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全省临床医师的需求和培训能力,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向各培训基地下达培训任务。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培训基地基本情况、招收计划、报名条件、招收程序、年度招收结果等信息通过网络或其他适宜形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申请培训人员根据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收信息,选择培训基地及其专业基地,填报培训志愿,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填报培训志愿,应取得委派单位同意。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培训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审核合格者组织招收考试,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

    八、培训考核包含哪些方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由培训基地相关轮转科室组织实施,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培训基地依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重点考核培训对象的临床实践能力,以及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人文素养。住院医师过程考核合格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组织实施结业考核。对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九、培训对象享有的待遇有哪些?

(一)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培训基地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其培训期间的五项保险和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

(三)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

    十、培训对象应履行什么协议约定?

    (一)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参训前必须与委派单位在三方委托培训协议中作出约定,即培训结束后返回委派单位至少服务6年。培训对象如因违反约定,卫生行政机关暂不受理其执业医师资格注册变更的申请;如其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行政机关可向其服务单位征询其敬业表现,对没有履行协议服务或工作散漫的培训对象,应当视为敬业精神不合格,同时将其列入“不诚信记录名单”。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参训前必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培训结束后在海南省至少服务6年。

    十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有哪些?

    (一)自2016年度起,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含民营医院)的2011年及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师,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二)到2020年,全省所有新进医疗岗位(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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