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住院医师培养考核记录手册〉的首页上必须签署单位“同意办理第二阶段合格证书”的意见、时间,并加盖院章、院长签名。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材料的要求:www.med126.com/zhuyuan/2013/20130226104305_689818.shtml
凡考核及考试成绩不合格或不全者,以及考核记录手册填写不完全、不正确者,均不能办理〈合格证书〉。
(三)、280学分和165学分(研究生培养对象)办证必备的材料和要求:www.med126.com/zhuyuan/2013/20130226104902_689919.shtml
根据市局相关文件的精神,各单位对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住院医师培养期限和要求更应有针对性,其临床实践时间,专业技能、专业理论的学分授予按培养年限类推。必备材料与要求的相关内容同前述。
三、由于各单位批准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的时间不同,要求也不同,对此作如下规定:
⒈凡原不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单位的住院医师调入实施单位者属回顾性培养对象。科室、院部除对其从报到之日起的政治思想、医疗道德,临床实践时间,专业技能考核合格外,还需理论考试合格,论文通过评审合格,方可办〈合格证书〉。
公共选修课10学分及院内学习的学分材料。
⒉凡住院医师中途调动,调出单位应将其〈培养考核记录手册〉〈临床实践登记手册〉〈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及单位内理论学习登记本等材料转入调入单位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以保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的连续性。
四、填写〈合格证书〉注意事项:
⒈凡获得400学分的住院医师填写〈合格证书〉时,必须在“考试考核成绩”栏目中填写实际考试、考核的成绩,在“学分”栏目中,填上应授予的学分,并填上总学分数。在专业必修课栏目下请注明所考的考试科目,以利今后备查。
⒉属回顾性培养的住院医师,只须填写“考试考核成绩”栏目,“学分”栏目及总学分均不必填写。
⒊填写合格证书请用黑墨水钢笔,字迹要工整,编号及日期不必填写。
五、办证手续:
由各单位统一办理。先到考试办公室购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每份人民币贰拾元〈含办证费〉),由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后,加盖院章,并携带上述必备材料及2寸照片一张,到上海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办理。
六、办证时间:每年第三季度。
今年各单位考核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
今年收办证材料的时间:2013年9月3日-9月5日 9:00 — 16:00
上海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