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发布!全在线医疗整理详情如下:
县卫生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求各区县、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评审、申报、推荐工作。各县卫生局应将文件精神及时通知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和企业医疗机构)。
二、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单位
早晨
下午
9月15日
江阳地区
市中医医院
9月16日
古蔺县
市人民医院
9月19日
和县
龙马潭区
9月20日
叙永县
纳溪区
9月21日
卢希安县
9月22日
其他市政单位
三。相关要求
1.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卫生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scwsrc.com),进入“四川省高级卫生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提交申请信息。
申请人提交申请信息后,须在审核系统中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综合(公示)信息表》、《临床、口腔医师(公卫医师、药学、护理和技术类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登记表》,与其他纸质申请材料一同提交审核。
2.报纸评论者应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诚信相关规定的,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且尚未通过评审的,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通过评估的,评估结果宣布无效,已颁发的资质证书收回。申请人本人3年内不得申请评定高级卫生职称。
(1)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任职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
(2)学术论文被篡改、抄袭或剽窃的。
(三)业绩材料严重弄虚作假的。
(四)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3.各区县、各单位对申请人填写的内容进行逐项审核,网上申请信息必须与申请人实际情况完全一致。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为申报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不按规定程序提交材料、审核材料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4.所有申请材料应为A4纸,双面打印。103010必须粘在左侧。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申报单。
5.其他评审材料按文件要求执行,并按要求装订成册。
6.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单位指定专人按要求按时将评审材料报送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教科(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号楼401室),在评审系统中下载打印区县、单位通过的《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表》,加盖公章后与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逾期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玲3108045
邮件:806096517@qq.com。
附: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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