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报送2021年湖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医疗在线排序的详细信息如下: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号文件(项维仁发〔2021〕4号)精神,拟于近期组织开展长沙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湖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报送和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报送地点、时间及缴费
(1)提交的地点和时间
1.委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人事档案在省卫健委湖南人才市场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编外人员除外):按照本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将审核材料报送至本单位人事部门。
2.省卫生健康委湖南人才市场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报考人员(含委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将审核材料交至相应人事代理机构,具体时间要求请咨询人事代理机构。
3.其他单位和个人(含人事档案在长沙市人事代理机构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市)卫生局人事部门提交审核材料;用人单位在外地的,将材料报送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局人事部门。提交评审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9日17:00(正常工作日)。电话:
(1)芙蓉区卫生局:0731-84885780
(2)天心区卫生卫生局:0731-85899216
(3)岳麓区卫生卫生局:0731-88999301
(4)开福区卫生局:0731-84399100
(5)雨花区卫生卫生局:0731-85880676
(6)长沙县卫生卫生局:0731-84012368
(7)望城区卫生局:0731-88062040
(8)浏阳市卫生卫生局:0731-83601516
(9)宁乡卫生和卫生局:0731-87883768
(10)高新区社会事务局:0731-89755254
请考生按上述类别按时将评价材料交至相应单位;长沙卫生系列职改办不接受考生提交的复审材料。
(2)付款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价改费〔2018〕224号)相关规定,评估费按370元/人的标准收取;另外200元/人的面试费由考生向省政府有关部门缴纳。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属单位应成立量化评分小组,制定具体评分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量化评分小组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和程序进行评分和公示。评分结果经量化评分小组组长、评审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评价材料报送上级行政部门审核确认。上级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审核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2.事业单位人员严格按照省、市职改办核定的职位提交材料。一个职位只能申报一个专业,一个专业可以申报多人。所有考生严格按照《2021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准备材料(见附件)。
3.同时上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事业单位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4.在名册中,事业单位人员、非事业单位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长期三助人员、防疫一线医务人员、机关分流人员应单独分册申报。
5.各区县(市)卫计局和委直属单位将考生信息汇总录入职称系统,然后导出上报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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