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60号)、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7〕37号)精神,2017年9月19日经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研究,按照申报人员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划分合格线,确定2017年度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合格分数线为:
正高:省级60分、市州级60分、县级55分。
副高:省级60分、市州级60分、县级55分、乡镇级50分。
2017年正、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申报人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送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得分,将作为高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成绩不对外公布,由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合格人员发放《成绩合格证明》(当年有效),作为申报及送评依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合格人员成绩可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向所在考点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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