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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舟山市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要求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12/11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三)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根据原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7〕80号)文件规定,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取得A级证书,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B级证书。申报中西医结合内科和中西医结合外科专业的人员,可免予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凡年满50周岁(1965年以前〈含1965年出生〉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符合免试人员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在《免试审核表》免试理由栏填写:“根据原浙江省人事厅浙人专〔2007〕80号)文件规定,该同志已年满50周岁,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可以不作要求”。

(四)社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按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1号)规定执行。申报临床类、中医类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限报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取得的资格限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聘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包括县(区)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及其派出机构。社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不能直接申报评审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

(五)关于提交论文要求

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已在正式医学期刊、杂志上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本专业第一作者论文,应与评审任职资格的专业相一致。论文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其学术水平和质量应达到高级卫技职务任职的要求。凡今年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者,提交论文的要求按原省卫生厅《关于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提交论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发〔2002〕134号)和《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的通知》(浙卫发〔2010〕138号)、《关于印发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12年版)的通知》(浙卫办人〔2012〕2号)等规定执行。论文的录用通知、校样稿等不能作为已发表的论文。

1.晋升副高的论文要求

(1)文革前入学大学本科毕业评审副高级卫技职务者,提交已在三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文论2篇。

(2)1970年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普通班和1982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评审副高级卫技职务者,提交已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

(3)破格评审副高级卫技职务者,提交已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

2.晋升正高的论文要求

(1)文革前入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评审正高级卫技职务者,提交已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文论2篇。

(2)大学普通班和1982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评审正高级卫技职务者,提交已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

(3)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卫技职务者,提交论文3篇,其中2篇已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另外1篇已在一级或二级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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