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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湖北省管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审核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2013]84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5-22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关于2013年省管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审核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2013]84号

湖北省卫生技术(省直管市)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按所拟通知开展2013年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审核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关于报送2013年度省卫生技术(直管市)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直管市人社局(职改办):

根据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调整部分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批复》(鄂职改字〔2013〕1号)、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精神和省直管市卫生技术高评办工作安排,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做好省直管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2013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含医疗、药剂、护理、检验、预防、保健等专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评审,需提供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没有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按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卫生系列副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继续按照鄂职改办〔2000〕158号、鄂职改办〔2001〕89号、鄂卫高评办〔2005〕4号和鄂卫高评办〔2010〕5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为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市直城区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农村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不足一年的人员不得参加副主任医师申报。

(三)凡申报医师类、护士类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取得相应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对申报专业与资格类别范围不相符者,省直管市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四)未取得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省直管市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五)符合破格、转评、转评晋升、外语、计算机免试等情况的,均应按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三、报送申报材料的程序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申报人员须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将报送的评审材料、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统一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经单位核实、使用2013年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二)各单位对照原件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填报的所有材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在审核及公示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后提交至各直管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三)各直管市人社职改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

(四)未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各直管市卫生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的材料,省直管市卫生技术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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