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
为确保2012年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考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实施
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全区考试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自治区卫生专业考试中心负责实施。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地、州、市卫生局组织受理。三、考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及题型:主要考核本专业相关知识、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考核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题、多选题(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和学科新进展)。
(二)专业级别设置:考试共设87个专业(附件1),每个专业设1个科目。考试设副高级,部分专业设中、初级三个级别。
(三)考试语种:考试语种为汉语(普通内科、护理学、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维吾尔医、维吾尔药学5个专业开设维吾尔语种)。
(四)考试方式:汉语语种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维吾尔语语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
四、考场设置及时间
人机对话考试机构原则上由承担本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机对话考试机构承担,要求符合《人机对话考试机构标准》(附件3),系统管理员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培训合格的系统管理员。
考试定于7月28日进行,具体场次与时间安排如下:
(一)、人机对话考试场次及时间
场次 | 考试时间 | |
第1场 | 7月28日 | 8:30-10:00 |
第2场 | 11:00-12:30 | |
第3场 | 14:00-15:30 | |
第4场 | 16:30-18:00 |
(二)、纸笔考试(维吾尔语种)场次及时间
1、全区设乌鲁木齐、喀什两个维吾尔语种考场,具体如下:
维文考场 | 所承担的考点 |
乌鲁木齐 新疆医科大学 (新医路8号) |
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博州、伊犁州、 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 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州 |
喀什 喀什地区卫生学校 (喀什市解放南路494号) |
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