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执业医师 > 综合信息 > 政策解析 > 正文:2017年医师执业注册政策变化情况
    

2017年度国家医师执业注册政策变化情况

2017年医师执业注册政策变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下面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分享2017年医师执业注册政策变化详情供大家了解。

  变化一:不予注册的情形由四条增加为八条

  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医.学.全,在.线搜.集经考核不合格的;

  (6)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7)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8)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其中(4)、(5)、(6)、(7)均为新增加的不予注册的情形。

更多执业医师考试信息:

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大纲

2016年医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缴费入口

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题库免费下载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