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沙坪坝区、南岸区、永川区卫生局:
为落实2013年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考试环境治理。
各考点要把考试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加强考务队伍建设,加大教育监督力度,梳理整改考务流程,狠抓环节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国家医这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程》。
针对目前考试安全风险与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密切相关的实际情况,各考点在2013年具体考试工作中以确保考试安全为先导,突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
(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管。
考点要加强考务管理人员、考官、监考员以及其他考务人员的教育监督工作。建立保密员备案制度,建立考官库和监考员库,建立违纪考务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
考点要设立考务举报信箱和电话,要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举报信息的调查处理,举报信息处理结果要作为年度工作总结内容上报。
(二)加强对涉密环节的监督制约。
考点考试涉密工作环节要建立两人以上多方共管的监督机制。所涉密环节必须建立工作登记制度。从试卷接收到销毁各环节、全过程必须有登记、有签字、有相关记录。试卷运输、交接、保管、分发环节要有监控,监控资料保存到当年合格线公布1个月后。
考点涉密工作事先要严格保密,所有涉密环节不得单人接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涉密场所,严禁试卷保管人员同时掌管保密室和保密柜钥匙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经“安全通道”进入考场,试卷启封前严格验封检查。
对考试工作中存在安全保密工作隐患的环节要加强进行排查流理,加强管理,杜绝可能存在的工作隐患。
(三)密切协调,多措并举,严防严查考试违规。
考点在考前应积极协调公安、保密、无线电、纪检等部门协助做好考务工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监考员与考官培训,人防技防并举,综合治理考试违规作弊行为。采取严防严打并重的有力措施,在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二、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规范、平稳、有序。
考点要严格按照《2013年度医师考试工作时间表》(附件1)进度完成相关考务工作。
2013年将实施《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以下简称新大纲),其中,临床、口腔类别考试基地设置条件根据新大纲进行了调整(附件2),公卫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13年版)》将由卫生部医考办印发。各考点要做好新大纲和《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新变化的宣传,并按要求组织考官培训和实践技能考试。继续规范基地设置,缩减考试基地,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人数在100人能下的不得单独设立考试基地。
2013年医学综合笔试综合笔试继续实行 “一卷多式”。继续安排军事医学考试工作,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军事医学考试均在9月14日进行,执业医师为17:00-18:00,执业助理医师为17:00-17:30。参加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将安排在沙坪坝区考点进行考试。请各考点提前告知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和考试费用收缴等信息。
继续开展临床、中医类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医学综合笔试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回收仍按照考点代码—单元—类别代码—考场号—考室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
三、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督导工作。
考区将向各考点派出巡考组对考试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巡考组除重点检查考点在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和管理监督方面的工作外,还要直接参与试卷运送、保管等工作,并掌管一把考点保密室钥匙,负责试卷在向监考员分发前的密封完好检查。
四、计算机化考试试点工作。
2013年重庆考区将开展公共卫生类别计算机化考试试点,争取开展口腔类别计算机化考试试点,争取1个考点进行临床类别计算机化考试试点。各考点应对照《计算机化考试试点考试技术环境和配套人员要求》(附件3),结合考点实际,选择申报参加相应类别试点工作。于2013年4月20日前将试点申报报告考区,申报报告应包括机考考场和技术保障团队的具体情况。
五、加强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
考点继续通过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实践技能考试考场管理及成绩录入、医学综合笔试考场管理和违规信息汇总等事项。考点应按时进行考务相关操作,落实考务管理系统使用的安全与责任,并按照《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表》及时上报相关表格至考区。
为确保考点信息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安全进行考务信息管理,考点原则上设管理员一名、操作员若干。如需增设管理员,可向考区申请,并由考区统一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告申请权限。2012年申请的USBkey仍可有效使用。
六、中医民族医有关要求。
(一)根据卫生部医考委公告,2013年开设朝医和傣医考试。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13年版)》;中医(壮医)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13年版)》;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含民族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二)蒙医、藏医实践技能考试仍按照往年模式进行。
七、缴纳考试费
各考点应于2013年8月1日前将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全额上缴市财政。逾期不缴的考点将停拨该区县的各项卫生经费。
联系单位:市卫生局医政处,市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任锦,杨波
联系电话:67706610,63651231
附件:1.2013年度重庆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表 2.《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站场地设施具体要求》(临床类别、口腔类别)3.计算机化考试试点考试技术环境和配套人员要求
重庆市卫生局医政处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