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执业药师 > 综合信息 > 药事法规 > 正文:2020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药品评价与再评价组织、处理
    

2020年执业药师《法规》知识点:药品评价与再评价组织、处理

2020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药品评价与再评价组织、处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学、医学和其他技术人员,对新药进行审评,对已经批准生产的药品进行再评价。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应当组织调查;对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已被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

  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由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网络课程<<<

想获取更多资讯敬请关注医学全在线网-执业药师频道;还可关注我们的微信医学全在线官方微信

执业药师相关阅读: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动态资讯

2019年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时间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题库免费下载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