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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有关2021年卫生系列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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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关于2021年卫生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公告,其中介绍了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等相关信息。为了帮助您及时了解相关内容,医学在线边肖官方收集的内容如下:

一、报名点设置

2021年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纸笔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11日,人机对话考试时间为4月10日、11日、17日、18日。粤考区惠州考点在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卫生卫生局、大亚湾区卫生计生局、仲恺高新区教科文卫办、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含中信惠州医院、康华骨科医院、惠康医院、74军医院)设有报名点。中央、省、市单位和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卫生局报名点报名,社会医疗机构(床位100张以下的综合医院和医院以下的门诊部、诊所、诊室)在惠城区卫生卫生局报名点报名。

报名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与各县卫生局联系。惠城区卫生局人事单位:7809508;惠阳区卫生局人事单位:3727786;辉县市卫生局人事单位:8827017;博罗县卫生局人事单位:6622516;龙门县卫生局人事单位:7789501;大亚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股:5563056;仲恺区文教办公室卫生科:3278742。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发〔2001〕164号文件规定,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是指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等卫生专业工作的人员。

(1)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

(2)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初级资格者。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

报考医学(技术)学士学位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医学(护理、技术)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中专毕业,担任医学(护理、技术)职务并工作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试用期满1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并,不属于本次考试范围。

(三)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第(一)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医、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医学(医、护、技)教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学(医、护、技)教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学(医、护、技)教师工作满2年;

5.获得相应的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关于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高等学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须符合《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汉〔2016〕1379号)等文件规定。省卫生厅《关于跨省医学类中等学历认定问题的复函》(粤卫生厅〔2005〕217号)已明确“凡具有省外高、中等医学教育学历的毕业生,须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可作为在我省参加资格考试报名和职称评定的学历依据”。

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根据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报考。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相应的专业类别。

取得学历的时间和在本专业工作的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学历前后在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限制,可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岗位选择报考相应的专业类别。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有关问题。符合报名条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鼓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的人员范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认,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对上述人员登记造册,存档备查。上述提前申报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七)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之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八)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报考主治(主管)医师者,需提交相同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报考护理师者,需提交《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执业护士注册证》。

(九)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没有按规定使用原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十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川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十二)从中央部委、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或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报名考试的有效依据。其在省外经评审取得的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经确认取得我省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方可作为报考高一档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依据。

(十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教育部(国家教委)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打印《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在申报人员签名栏签名并在联系方式栏里留下联系号码。

(二)现场确认。报名点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各报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方为有效)。

2、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一致)。

3、毕业证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需注明钢印全称),以硕士、博士学位作为报考依据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证书。对学历有疑义的,可要求提供学历鉴定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申报主治或主管医师者选考代码在301—365、392的人员需提交相同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报考护理师和主管护理师者,需提交执业护士资格证和注册证。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受聘师级职务聘书。以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受聘相应专业职务满7年的聘书。

8、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20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9、提交在现工作单位连续缴交3个月以上社保的凭证原件(可在粤省事小程序下载)。

10、社会医疗机构人员报考,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1、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报名点审核:审核原件,确认无误后收取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盖人事部门印章,无审核人签名的复印件无效。各报名点需重点审核考生网报系统上的数据与所提供材料数据是否一致,如入学时间、工作年限;审核学历(是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是否是卫生专业等);受聘从事相应工作年限。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四)实行网上缴费。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1年2月9--26日。

(五)部队考生须由团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1年1月25日至2月1日期间,到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进行报考数据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四、打印准考证

2021年3月25日至4月18日期间,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开考专业及代码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101药学、102中药学、103口腔医学技术、104放射医学技术、105临床医学检验技术、106病理学技术、107康复医学治疗技术、108营养、109卫生检验技术、110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201药学、202中药学、203护理学、204中医护理学、205口腔医学技术、206放射医学技术、207临床医学检验技术、208病理学技术、209康复医学治疗技术、210营养、211卫生检验技术、212心理治疗、213病案信息技术、214输血技术,215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301全科医学、302全科医学(中医类)、303内科学、304心血管内科学、305呼吸内科学、306消化内科学、307肾内科学、308神经内科学、309内分泌学、310血液病学、311结核病学、312传染病学、313风湿与临床免疫学、314职业病学、315中医内科学、316中西医结合内科学、317普通外科学、318骨外科学、319胸心外科学、320神经外科学、321泌尿外科学、322小儿外科学、323烧伤外科学、324整形外科学、325中医外科学、326中西医结合外科学、327中医肛肠科学、328中医骨伤学、329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330妇产科学、331中医妇科学、332儿科学、333中医儿科学、334眼科学、335中医眼科学、336耳鼻咽喉科学、337中医耳鼻喉科学、338皮肤与性病学、339中医皮肤与性病学、340精神病学、341肿瘤内科学、342肿瘤外科学、343肿瘤放射治疗学、344放射医学、345核医学、346超声波医学、347麻醉学、348康复医学、349推拿(按摩)学、350中医针灸学、351病理学、352临床医学检验学、353口腔医学、354口腔内科学、355口腔颌面外科学、356口腔修复学、357口腔正畸学、358疼痛学、359重症医学、360计划生育、361疾病控制、362公共卫生、363职业卫生、364妇幼保健、365健康教育、366药学、367中药学、368护理学、369内科护理、370外科护理、371妇产科护理、372儿科护理、373社区护理、374中医护理、375口腔医学技术、376放射医学技术、377核医学技术、378超声波医学技术、379临床医学检验技术、380病理学技术、381康复医学治疗技术、382营养、383理化检验技术、384微生物检验技术、385消毒技术、386心理治疗、387心电学技术、388肿瘤放射治疗技术、389病案信息技术、390输血技术、391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392急诊医学。

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4月10日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4月11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4月10、11、17、18日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0:45-12:15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15-17:45

七、考试方式

1、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考试成绩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在网上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2、专业代码为203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擦,其余专业实行人机对话考试。

八、考试收费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1年2月9--26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执行,初、中级资格人机对话考试75元/人·科,纸笔考试65元/人·科。

九、其他有关问题

(一)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响应、落实属地责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原则,始终把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二)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指导;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的要求,严肃考风考纪,严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工业和信息化(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安部门的联系,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利用无线电设备及互联网作弊等非法行为。

以上就是“广东惠州市关于2021年卫生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公告”的全部内容,由医学全在线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资讯请关注医学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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