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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2019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关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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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计委发布关于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内容为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四川泸州考试需要在2019年1月15日-2月1日在泸州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确认。

各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单位,省属驻泸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号文件(川卫发〔2019〕4号)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管理

(1)网上报名。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4日,考生本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提示在线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注意:

1、填写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一致),并冠以县级名称;

2.请考生牢记用户名和密码,尽量使用简单好记的字符作为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必须是考生近期清晰可辨的正面免冠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视频抓拍、相机等照片;除军人外,其他报名者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允许穿吊带拍照。照片尺寸为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45 kb之间;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毛发不要过眉毛,两个耳朵都要露出来。经常戴眼镜的考生要戴眼镜和首饰。

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厅〔2012〕300号)、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定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人社厅〔2015〕156号)、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以及省级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5〕考生勾选“初级卫生保健”一栏,达到国家资格标准的,发给国家统一印制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未达到国家资格标准,但达到省级资格标准的,取得初级卫生保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考点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初级卫生保健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初级卫生保健”一栏。不勾选“初级卫生保健”一栏的考生,不予确认初级卫生保健中级职称资格。

(2)现场确认。

1.2019年1月15日至2月1日(周末、1月22日除外),考生须按报名要求携带《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到泸州市医学教育培训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要求考生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由医疗卫生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从网上填写后下载打印)。如果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修改了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必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去年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4.本人对考生网上报名所填写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如果候选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与申请资格有关

请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及时查询自己的资格状态。考区获批后,须于2019年3月8日-19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接受现场付款。

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照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号(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每科收考试费,70元。

(4)现场确认。

泸州医学教育培训中心(龙马潭区大义坝11号

号);乘246、270路公交车在泸州卫校公交站下车。

(五)审核盖章和现场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3.卫生类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有下列情况者,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4.报考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任职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01-365(含)〕,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203-204、368-374(含)〕,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6.报考专业须提供相应学历证书,不予跨专业报名;

7.按照川人办发〔2006〕321号文中第三项有关规定申报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交与社区卫生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8.非本地户籍考生,回原籍所在地报名;如在我考点报名,须提供与本地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9.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A4规格);

10.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二、准考证打印

自2019年5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6月2日。

三、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药学(初级士)等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5、26日;6月1、2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二)护理学(初级师)等7个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5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6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六、咨询电话:(0830)3333631、310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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