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全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吉林|广东|河南|四川|重庆|辽宁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报名时间 > 正文:广东韶关2020卫生系列资格考试报名
    

2020卫生系列资格考试报名广东韶关考点安排

热点信息推荐

免费课程

考试大纲相关政策解读下载考试

广东韶关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中心安排已发布。为了方便各位卫生资格考生及时了解具体的报名和考试要求,医学在线边肖特别整理了2020年广东韶关卫生资格考试报名中心的安排如下。请仔细查看韶关2020卫生资格考试中心安排。

相关:预告!中国卫生人才网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确定为9月12日、13日、19日、20日、26日、27日!

一、考试报名

(1)第一步,http://www.21wecan.com,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如信息修改,网上举报号变更,请重新打印申报单。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来我市工作报考的,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考生必须对网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步:按照相关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核对确认单内容,并签字。请考生注意所在报名点的截止时间,及时完成现场确认,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3日.

第三步,缴费和报名结束。检查候选人的申请信息是否正确。缴纳相关费用后,申请结束。广东考区暂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收取检查费。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无效.

(2)考生须按报考要求携带《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考生提交的以下申请材料中,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原件经审核后退还考生。

1.《申报表》 。《申报表》各栏内容必须与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一致。

2.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证件种类和号码一致。

3.毕业证或学位证。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作为申请依据,必须提交相应的专业学位证书。如果对自己的学历有疑问,可以要求提供学历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岗位专业类别的,应当具有下一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的,须按相关文件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处级职务任命书。具有中专学历申请中级资格的,应当提交已在相应专业岗位任职满7年的聘书。

8.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和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19年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经合格的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和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9.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确认单放在首页装订。

(3)本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无纸化考试(机考)为每人每科75元、纸笔考试每人每科65元(周六日休息)。根据各报名点的实际情况,

(五)贝约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韶关大学医学院、市铁路医院、贝约第二人民医院、贝约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市慢性病防治院、市口腔医院的报名点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在岗确认。

(六)邵忠省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厂矿医院负责收集本系统、本单位考生报名材料,统一到考点现场确认。

(七)《医疗机构许可证》发证机关为韶关市民营医院或民营医疗机构,直接到考点现场确认。

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

类别、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成绩管理

(一)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考试。每门专业的中、初级考试科目均为4科: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考生可选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选。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1.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时间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成绩管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2019 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 2020 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三、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 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 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专毕业,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 5 年;

2. 大专毕业,见习期满 1 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

3.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三)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 7 年(需要提供单位的聘书);

2. 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 6 年;

3.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 4 年;

4.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 2 年;

5. 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四、 其他相关规定

(一)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 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 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报名参加 2020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 2019 年 12月 31 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

(四)自 2020 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 109、211)专业类别。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 301 至 365 以及 392 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374 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有效期内的护士执业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 2 年。

(七)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或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省外经参加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取得的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报考高一档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依据;其在省外经评审取得的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 号)经确认取得我省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方可作为报考高一档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依据。

(八)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 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 25 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 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2019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 3 年;

2. 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 1 年;

3. 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 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 2 年;

5. 省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 材料审核

各报名点审核本报名点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数据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0 月 2 月 4 日。纸质材料于 2 月 4 日送韶关市医学会。

报名点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名谁负责。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经办人员须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对于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报名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名,如考点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报名点及单位受理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已上交财政专账的报名费不予办理退还手续,后果由考生、报名点及单位负责。

六、 考生现场确认之后的工作

(一)通过考区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 2020 年 5 月 8日至 5 月 31 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

(二)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述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如考生不慎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请及时补办。

(三)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 2 个月内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

(四)考生领取资格证地点: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东河北路 1 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4 号楼一楼人事考试办公室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751-8607083)。

具体领证 时 间 敬 请 留 意 韶 关 市 人 事 考 试 网 , 网 址 :http://www.gdrsks.gov.cn/.

七、 其他事项

(一)考试指导用书的购买事宜:本考点不办理统一订书手续。如需要集体订书的报名点或单位可直接与有关图书公司联系,考生亦可自行到有关书店购买用书。

(二)有关本次考试的政策及其他事项咨询,请考生咨询所在单位和各报名点。考点设立报名点地址:韶关市新华南路 42号韶关市医学会。

(三)韶关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武江区卫生健康局:8739373;浈江区卫生健康局:8872953;

曲江区卫生健康局:6668773;南雄市卫生健康局:3822253;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5553250;仁化县卫生健康局:6355661;

始兴县卫生健康局:3313041;翁源县卫生健康局:6972321;

乳源县卫生健康局:5362480;新丰县卫生健康局:2251042;

粤北人民医院:6913522;粤北第二人民医院:8726620;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5569226;市第一人民医院:8913025;

市职业病防治院:8884634;市第三人民医院:8789596;

韶关学院医学院:6915215;市铁路医院:8230851;

市中医院:8625903;市妇幼保健院:8639005;

市中心血站:8703040;市慢性病防治院院:8630516;

市口腔医院:8777658; 韶关市医学会:8538855.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 2020 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供参考)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