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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巢湖卫生考试网:有关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的公告:巢卫防[2012]173号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巢湖市妇幼保健所、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为加强和改善我市农村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门诊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和服务环境,全面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儿童保健工作。根据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12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2012年始,在巢湖市乡镇卫生院开展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活动,现

 

巢卫防[2012]173号

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巢湖市妇幼保健所、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为加强和改善我市农村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门诊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和服务环境,全面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儿童保健工作。根据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12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2012年始,在巢湖市乡镇卫生院开展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市农村儿童保健工作实际,制定《巢湖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此实施方案和《合肥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巢湖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

2、合肥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巢湖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规范我市农村地区儿童保健管理,建立可持续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地区儿童保健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农村儿童保健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提高儿童健康素质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为目标,以实施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为手段,加强和改善农村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门诊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和服务环境,全面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保健服务。

全市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门诊完成规范化建设,达到基础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的建设目标,具备规范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水平。到2012年底巢湖市乡镇卫生院创建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60%;到2013年底合格率达90%。

二、主要工作任务

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的主要任务为:一是建立相对独立的儿童保健工作场所,诊室划分清晰,布局合理,环境温馨;二是配置满足并适用儿童保健的仪器设备;三是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儿童保健医师;四是建立完整和规范的儿童保健工作规章制度;五是建立健全儿童健康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的效果,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更好地为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保健服务,建设工作的推进分为以下步骤:

1、具体实施阶段。主要任务为:按照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内容,完善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配置仪器设备,合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督导监管,又好又快地推进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9月底前完成。

2、考核评估阶段。主要任务:乡镇卫生院在实施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的基础上,向市卫生局申报考核评估。巢湖市卫生局按照《合肥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并予以达标确认。10月底前完成。

3、复核评审阶段。巢湖市卫生局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对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申报合肥市卫生局复评,合肥市卫生局按照统一考核标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评。对通过复评的乡镇卫生院给予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命名。

四、经费来源

创建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将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创建合格的医院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保障措施

1、加强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意识,将规范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工作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落实,确保规范化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2、建立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机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巢湖市卫生局负责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的组织工作;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巢湖市妇幼保健所负责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在推进规范化建设中,应围绕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任务落实,密切配合,加强督导,认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3、在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中,巢湖市妇幼保健所协助市卫生局做好建设的指导工作,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协助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通过指导提升儿童保健服务水平。

4、加强儿童保健医师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巢湖市妇幼保健所要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保健医生进行集中培训。同时要成立专家指导组,定期深入乡镇卫生院进行指导,并借助电话、网络等通讯方式进行跟踪服务,保证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效果。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2:    合肥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

考核项目、内容

分值

评估方法

一、管理

(一)资料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0-6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0—6岁儿童花名册、婴儿出生登记本、儿童死亡登记本、高危儿管理记录本、听力筛查记录本与可疑病例追踪记录本、高危儿(体弱儿)发育障碍儿转诊记录本、转诊记录单、培训记录本、例会记录本、督导记录本、工作计划与总结、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资料,并加强管理。

10

查阅档案资料。

1、缺一项资料扣0.5分。

2、每项资料登记、记录不齐全、不规范、不及时上报扣0.2分。

二、人员 

(二)人员配备

1、配备儿保医护人员至少2名(1名专职儿保医生、1名护士)。

2、人员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

3、参加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6

查验单位花名册(岗位名单)与排班表,执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1、每少一名儿保医护人员扣3分,不是专职儿保医生每位扣1分。2、无执业资格,每人扣3分。3、未参加培训每人扣1分。

(三)“三基”考核

4

笔试和现场操作考核。80分为合格,1人不合格扣1分

三、用房与环境

(四)儿保业务用房

1、体格测量室:≥15平方米,

体检诊室:≥15平方米,

2、听力筛查室1间,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3、健康教育室1间,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15

实地察看。(健康教育室可为候诊区域)1、缺一个科室(诊室)扣2分。2、面积不足每室(间)扣2分。

(五)布局与环境

布局、流程合理,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

3

实地察看。1、 布局、流程不合理扣1分。2、 标识不醒目、环境不温馨扣1分。

 四、设备设施

(六)基本设施、设备齐全并正常运转

1、配备带身高计体重计(杠杆称或电子称)、卧式量床、评价表、听诊器、诊查床、访视包、聚光手电筒、标准对数视力表(灯光箱)、取暖设施(冬季不低于20度)。

2、设施、设备处于功能状态,使用正常。

10

实地察看。1、每缺一项设备或设施扣1分。2、每项设备或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扣0.2分。

(七)其他设备设施

1、配备诊查桌、体温计、软皮尺、压舌板、儿童图形视力表、耳声发射仪、电视、DVD机、血球分析仪或血红蛋白分析仪、尿分析仪等。

2、设施、设备处于功能状态,使用正常。

2

实地察看。1、 每缺一项设备或设施扣0.2分。2、每项设备或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扣0.1分。

考核项目、内容

分值

评估方法

 五、服务内容与要求、︵

50

(八)儿童保健服务内容与项目

提供以下儿童保健服务:

1、儿童健康检查。

2、生长发育监测。

3、新生儿访视。

4、高危儿筛查及转诊。

5、对一般(轻度)体弱儿专案管理。

6、喂养与营养、安全保护、常见疾病防治等指导。

7、心理行为发育与早期综合发展指导。

8、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

24

查阅档案、资料、保健手册,现场察看,人员考核,与相关人员访谈。

1、每少一项服务项目扣3分。

2、抽查2名工作人员对服务项目的熟悉程度(任选4项服务项目)进行考核,每一项不熟悉扣1分。

(九)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情况

1、开展高危儿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儿比例不低于15%。

2、对筛查出的Ⅰ类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Ⅰ类高危儿管理率不低于95%。

6

查看资料。

1、筛查出的高危儿比例低于15%扣1分,低于10%扣2分,低于5%扣3分。

2、高危儿管理率低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2分。

3、监测管理不规范扣1分。

(十)转诊要求

对运动发育落后、发育异常、重度窒息、极低或超低出生体重儿、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贫血、中重佝偻病、疑有心理行为问题或疾病、智能发育落后等体弱或高危儿童及时转诊,转诊率不低于95%。

6

查阅资料。

1、转诊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2分。

2、每一例未及时转诊扣0.2分。

(十一)儿童健康建档与系统管理情况

1、儿童健康管理率不低于90%。

2、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不低于80%。

6

查阅资料,随机抽查10名儿童核实。

1、健康管理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5分。

2、系统管理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3分。

(十二)儿童信息管理

1、掌握辖区内儿童出生、死亡等基础信息和儿童保健管理信息,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2、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建立例会、督导等制度。

8

查阅资料

1、无7岁以下儿童出生花名册扣4分,无死亡登记本扣2分。

2、对村卫生室无管理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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