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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和集中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黄岩人才卫生网:有关开展2011年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和集中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通知)黄卫发〔2012〕55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和集中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依法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严格准入制度,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及《黄岩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校验并统一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通知)

黄卫发〔2012〕55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和集中换

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依法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严格准入制度,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及《黄岩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校验并统一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验、换证范围

   2011年6月30日前经区卫生局注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正常开展医疗活动的各类医疗机构。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校验期为3年,有效期为5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有效期为3年。

二、校验、换证对象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黄岩区中医院、黄岩区第三人民医院、黄岩区妇幼保健院、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各类学校、厂矿医务室。

三、校验、换证提交的材料

1、黄岩区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黄岩区医疗机构校验情况一览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各医疗卫生单位自行从黄岩区卫生网下载,并于2011年6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医政邮箱: yzk1323@126。com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卡。

医疗机构提交的校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内容及形式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相关材料及内容;医疗机构逾期不补正或者补正不完全的,视为不按规定申请校验。

四、校验时间、地点

(一)校验时间

1、2012年6月20日~23日

区级医疗机构: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黄岩区中医院、黄岩区第三人民医院、黄岩区疾病控制中心、黄岩区妇幼保健院;

其他区级单位所辖医疗机构:黄岩区慈善总会门诊部,黄岩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民营医院:黄岩皮肤病性病医院、黄岩现代妇科医院、黄岩仁泽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营门诊部:黄岩新华门诊部、黄岩九龙门诊部、黄岩羽山门诊部、黄岩亚非口腔门诊部、黄岩仁济专科门诊部、黄岩同济门诊部、黄岩北京同仁堂中医门诊部、黄岩和平门诊部、黄岩达仁门诊部、黄岩沈宝山门诊部、黄岩横河济民门诊部、黄岩康宁综合门诊部、台州市保济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医门诊部、黄岩华安门诊部;

各类学校、厂矿医务室。

2、2012年6月25日~28日

各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及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

城关片(25日)、院桥片(26日)、北洋片(27日)、宁溪片(28日)。

(二)校验、换证地点

黄岩区卫生局医政科1323室(黄岩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13楼)。

五、校验、换证要求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重视医疗机构校验工作,要积极利用校验工作,按照医疗卫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在医疗机构内部认真开展自查,并按要求上报校验有关材料。同时,要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不断加强医疗规范管理,依法开展各种诊疗活动。

此次校验、换证将采取材料审核和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对验收合格的医疗机构准予校验并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于校验中发现的问题,如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超过12分(含12分)的,登记机关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其某一年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超过12分(含12分)的,或者其三年记分累计超过36分(含36分)的,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并通知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依法取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卫生  医疗机构  检验  换证  通知

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印发


附件下载:黄卫发[2012]55号.doc
附件下载:黄岩区2011年医疗机构校验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下载: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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