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正義說
桂枝第三 沈仁睿作
前篇所集,《傷寒雜病論》中,《太陽上》《陽明篇》《太陰篇》《厥隂篇》《濕病篇》《霍亂篇》《婦人篇》十一條,皆論桂枝湯所主之証。《傷寒》一書中,復有桂枝湯所主之証十條,在《太陽中》《太陽下》內,今當次第集之。
其一《傷寒◎太陽中》云:太陽病,外証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此云太陽傷寒証,服【麻黃】【小
柴胡】【
大青龍】【
小青龍】諸方後,雖不再雜見各証:如【
葛根】之痙利;【麻黃】之喘痛;【柴胡】之胸滿脋痛;【青龍】之煩咳等;然其表卻仍未解。何以知之——因脈浮且弱,故知之也。浮則表証未解,弱則久病未除。此無雜証,但表未解,當速以發汗解之,故宜桂枝湯。
此是太陽病歸根結底之療法,仍在桂枝湯。後學常好多事,以為柴
胡麻黃青龍即已用過,其証必然復雜無比,乃思用奇方異藥,以便速傚,殊不知此時仍當以桂枝湯統攝“外証未解”乎?
其二《傷寒◎太陽中》云:太陽病,外証未解,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
此即是上條之補充。上條云:“當以汗解”。此條補充云:“不可下也”,故愚不復贅述。讀者但知:太陽病無雜証者,即用桂枝湯無疑,此是仲景先師三令五申之意,實不敢違也。
其三《傷寒◎太陽中》云:太陽病,先發汗不解,爾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爾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
此即上二條之總概也。若病“先發汗不解”,本當復發汗則可。庸醫“爾復下之”,是“為逆”也。此條易解,亦不必多言。
概《傷寒》一書,仲景先師所傳之法,本於《內經》陰平陽祕之大法也。字字示真,條條指歸。並無奇異怪誕之處。後學解讀經典,若得奇巧之處,原是罔自造作,非聖賢本意也。
其四《傷寒◎太陽中》云:病人常
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衛氣不諧也,所以然者,榮行脈中,衛行脈外,衛氣不共榮氣和諧故也。復發其汗則愈,宜桂枝湯。
此云病人素來自有表病,非一時之外感。其狀常出汗者,是素體之有病也,非因時之偶疾也。此病,廼是榮氣能內和於臟腑,爾衛氣不能外諧於經絡也。所以內外不能和諧者,蓋因榮氣行於脈中,能內和臟腑。衛氣行於脈外,常易失諧於經絡。衛氣不諧於榮氣,則經絡難和臟腑。雖無一時之外感,然必常有表証不解也。此當復發其汗,令臟腑經絡、營氣衛氣和諧則愈,故宜桂枝湯。
夫桂枝湯調和營衛,則易知。爾所以言營衛者,即臟腑與經絡之相對也。若無裏証之在臟腑,則可速以營氣和於衛氣,解經絡肌表之病証也。
其五《傷寒◎太陽中》云:病人臟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爾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
此即上條之補充也。所謂“先其時”者,即於病人未“自發汗”時,先以藥力發汗,則汗徹出時,其病即愈。若病人先自發汗後,復以藥力更發其汗,雖汗出盡絕,病必不愈。此雖桂枝湯可以救人,也是此方可以殺人也。陰陽錯亂顛倒之處,即是鬼門關口,斷魂台上。醫傢處世,焉能不慎?!
其六《傷寒◎太陽中》云: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裏,仍在表也,當須發汗,宜桂枝湯。
此條在《今云旦勿 第一卷 弱旅強師說承氣第六》已經論及,今不復述。
其七《傷寒◎太陽中》云: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脈浮緊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
此云復與桂枝湯之証。“半日許復煩”者,因“當汗之不汗”,“汗出不徹”,故煩也。如此可重發汗,更與桂枝湯。
先服桂枝湯後,原有之外証已解,時過半日,本當粥飽自愈。反現煩者,非原藥不當,是不足也。急察其脈,浮則在表,緊則為寒。陽氣因寒,怫郁於表,故脈浮緊。可更行桂枝湯以足藥力,徹出其汗也。
其八《傷寒◎太陽中》云: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裏;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裏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此條系四逆湯與桂枝湯分別之法也。傷寒本當發汗解之。醫反下之。知犯何逆,以証治之。若“下利清穀”者,四逆湯之主証也。其“身疼痛者”,言病在諸陰。其“後身疼痛者”,言病在諸陽。其“清便自調者”,雖醫下之,未傷裏也,故仍以桂枝湯救表無疑。
夫《厥隂篇》中,云“溫裏”;爾此篇云“救裏”;意實同也。裏逆則四逆湯
姜附溫之;參草輔之。表亂則桂芍和之,姜棗助之。此一般之法,自當熟記。
其九《傷寒◎太陽中》云: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榮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
此云邪風在表,迫衛以強,反使營弱也。邪風干人體,得乘衛分。所謂“衛強”者,是邪氣之盛也。所謂“榮弱”者,是正氣之衰也。邪盛正衰,奪人精神,故汗出。若不汗出,必衄血
吐血等一時俱發。欲救其正,以祛邪風者,必以桂枝湯調和營衛,安頓臟腑也。
故知,桂枝發汗,乃是緩兵之計,邪強正弱爾發其汗,恰似欲抑先揚。故其汗出不可多,多則絕其後也。桂枝揚,芍藥抑,後服粥糜以成大功也。有汗更需發汗,非助邪之奪人也,乃是助正之漸復也。此方妙用大矣哉。
其十《傷寒◎太陽下》云: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後攻其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黃芩瀉心湯。
此云汗下後,亡津液損正氣,乃有變証,救逆之法也。痞者,胸中懣悶結塊,未實者也。惡寒者,衛氣已衰,故惡寒也。尚有表証,不可攻裏,攻裏則痞反實,為難治。當先以桂枝湯解表,後以大黃黃連黃芩瀉心湯攻痞。夫病發於陰,本可下之,但下之過早,則變為痞。故痞與結胸,有上下之別。
夫大黃黃連黃芩瀉心湯者,即大黃二兩,黃連黃芩各一兩也。此先病痞,爾后誤發其汗,廼至惡寒。故先以桂枝湯解表,後以此方攻痞也。若先成痞,未發汗爾自惡寒者,當用
附子瀉心湯無疑。此寒有先后,病有表裏,病之大勢,死生之地,不可不察也。
如此,則正用桂枝湯十條,俱載《傷寒◎太陽中》《太陽◎太陽下》意趣分明,旨在解表。所謂“解”者,和解也。所謂表者,表裏也。所謂“解表”者,是以裏之臟腑營氣,和解外之經絡衛氣也。故用桂枝湯之前,必先診察,兼視表裏。伺無裏証,則用以解表。或表証新成,裏証未劇,亦可用之解表。若裏証成實,或正氣大虧,則無其裏,何以解表?若無大地,何來陽旦之說?
今說桂枝湯“辛溫解表”者,是不知解表之基在於正氣足。若營衛俱損,臟腑不足,則雖辛溫,不能解表。若正氣足,則表自和解,無勞辛溫也。其所以言辛溫者,以為桂枝能解表爾。殊不知桂枝者,功在調也,不在和解。
今說桂枝湯“解肌”者,是不明和解之意,更不知肌者,膚之基也。解肌即是和表,調營自能和衛,無復異議。《溫病條辨》自詡“辛涼解肌治溫病,辛溫發汗治傷寒”管窺之說,一葉障目,可以沒矣。
今說桂枝湯調和營衛者,當知是“調其營以和其衛”之意。發熱汗出等証,廼是營衛自慾調和爾不能也。調和營衛,非是另有一物,令二者調和也。桂枝之用,許其表裏自和則足以。若定要尋出一物可以救營衛者,此必粥糜也。則粥糜之功,其亦大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