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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更新时间:2017/3/22 医学考研论坛 在线题库 评论

(三)同等学力考生(以网上报名时学历为准)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

1、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报考的考生;

2、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及网络教育考生。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每科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单科低于60分者为不及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原则

    根据各学科门类分专业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规培名额、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学位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专业内拟录取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未取得拟录取资格者如达到复试合格线,可进行校内调剂;

(二)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若达到复试合格线,优先排名确定拟录取专业和学位类型。

(三)原则上报考一级学科为临床医学的考生,如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培以及已获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或正在规培,不应报考专业学位。如因考生隐瞒真实情况,最终被我校拟录取为专业学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四)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其学位类型、院系或规培基地均须服从我校统一规划安排,复试报到者即视为接受此规定。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2017年思想政治情况考察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在校生证明(应届生),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两张,并将《2017年思想政治情况考察表》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上交存档,复试后复印件不再退还。

    考生网报和现场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复试报到时,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复试资格,并作为考生诚信失信事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体检

    复试期间我校将组织考生体检工作,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定向培养

    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实行定向培养。在职人员是否实行定向培养,要根据考生本人意见、考生原人事档案单位意见确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工作纪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2005]4号)第五条规定,对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一)属于集体决策的,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属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决策的,追究有关领导或负责的责任;

(三)属于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个人行为的,追究有关当事者的责任。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考试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二)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三)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传递给他人的;

(四)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积分差错的;

(五)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招生期间设申诉电话:0416-467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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