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
(一)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报考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及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3、凡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咨询电话:010-82361045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2、自费兼读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硕士:2010年11月20日—12月19日
博士:2010年12月16日—17日
(四)报考地点
1、报考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均须参加北京中医药大学组织的博士生报名、考试,并直接与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联系报名、考试事宜,请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网页上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报考硕士研究生请参照下列四个报考点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伍荣基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需提供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请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博士生请“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笔试科目的考试参照时间均为三小时。
2、初试地点、时间(报考硕士研究生)
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1年4月9日至10日
3、复试
初试合格者,要参加复试。复试内容、方式、地点、时间由我校有关学院具体确定。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入学
新生于9月份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
学习年限:3—5年。
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联系地址、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6502,64286168,64287519 传真:(010)6428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