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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三基考试辅导:肿瘤治疗疗效评价的标准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6-7 医学三基考试论坛
目前采用RICIST(ResponseevaluationcriteriainsolidtumorsRECIST,NCI,2000)标准:患者必须具有可测量病灶作为判定客观疗效的起始依据,准确测量至少有一个最长径以常用方法≥20mm,或螺旋CT测量≥10mm,以上测量数据距开始治疗时间不应超过4周,判效时必须以同样测量方法评估,如治疗前用CT测量病灶大小,治疗完成后仍用CT测量。

在具体测量病灶时取最长径(longestdiameter,LD),如果有多个病灶应测每个病灶LD,相加为所有病灶的总合,以此为治疗前的数据,与治疗完成后测的LD之和相比,得出缩小百分率。

完全缓解(completeresponse,CR):所有病灶完全消失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部分缓解(partialresponse,PR):可测病灶(LD的总和)缩小程度为30%以上。

疾病稳定(stabledisease,SD):未达到PR(缩小30%)又未增大到PD(>20%)的标准。

疾病进展(progressivedisease,PD):病灶LD总和至少增大20%以上,或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发病灶。

CR,PR,SD均不得出现新发病灶。

对于评定为PR或CR者,不少于4周后进行病灶测量变化的确认,方法与判效时相同,未确认者不能作为有效病例,应予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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