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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在全市卫生系列系统开展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公告

来源:枣庄市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6/2/22 中国卫生人才网
枣庄医药卫生人才网:有关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枣卫字[2013]94号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为适应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推进卫生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经研究,拟在全市卫生系统范围内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2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选职数和数额1、枣庄市卫生信息中心主任(正科级)1名;2、枣庄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中心

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公开选拔

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

枣卫字[2013]94号

各区(市)卫生局、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适应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推进卫生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经研究,拟在全市卫生系统范围内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2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选职数和数额

1、枣庄市卫生信息中心主任(正科级)1名;

2、枣庄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中心主任(正科级)1名。

二、公选范围和资格

(一)公选范围

报考人员为局机关、局直各单位、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公选资格

报考人员除具备《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2、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有朝气活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5、具有担任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相关身份条件。

其中,枣庄市卫生信息中心主任职位:计算机及相近专业,熟悉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有卫生信息技术工作经验。局机关、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及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不受专业限制。

枣庄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中心主任职位:医疗卫生专业,熟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学术交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具备卫生管理工作经验。局机关、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及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不受专业限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在不得晋升职务规定期限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个人被组织书面诫勉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其他影响提拔任用问题的。

三、公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填写《全市卫生系统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任职通知复印件、有关业绩材料等有效证件,于12月11日17点前,到局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局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枣庄市新城嘉汇大厦8-B-02房间(市卫生局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 逾期不予受理。

登录枣庄市卫生信息网(http://www.zzws。com)下载打印双面《报名表》。

(二)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取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笔试。

(三)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后,按面试和笔试成绩加权平均,从高到低取每个职位前2名进入组织考察。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20%。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局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研究任用

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综合考察分值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择优任用。对拟任用人选实行任前公示,并实行一年试用期。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11日。

2、面试、笔试、组织考察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纪律监督

本次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 0632-3356109(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综合室)

咨询电话: 0632-8685152、3151007(市卫生局人事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枣庄市卫生局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全市卫生系统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表

 全市卫生系统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表.doc

枣庄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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